男生把困困放到女生困困视频高清|无套无矿码免费看黄|一本一本久久a久久精品综合|两女一杯视频|光身体的女人|无遮挡黄漫动漫视频|免费JIIZZJIIZZ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08 03:48:02 財務管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篇(經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篇(經典)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二)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同時廢止。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會計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管理會計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會計檔案是指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等過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等各種形式的會計資料,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第四條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主管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國統一的會計檔案工作制度,對全國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檔案工作,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會計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單位應當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技術和措施,保證會計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安全。

  單位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單位也可以委托具備檔案管理條件的機構代為管理會計檔案。

  第六條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于歸檔范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一)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二)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第九條滿足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附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的,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鑒定,仍需繼續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第十七條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第十八條經鑒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單位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第十九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二十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或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

  第二十一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置,各方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以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會計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承接業務單位保存,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當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需要移交給建設項目接受單位的,應當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及時移交,并按照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負責人負責監督。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督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元數據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檔案接受單位應當對保存電子會計檔案的載體及其技術環境進行檢驗,確保所接收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條單位的會計檔案及其復制件需要攜帶、寄運或者傳輸至境外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單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應當在簽訂的書面委托合同中,明確會計檔案的管理要求及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八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不具備設立檔案機構或配備檔案工作人員條件的單位和依法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其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檔案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2

  第一條

  財務報告是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每年年終公司按期將年度財務報表及年審查賬報告一起報董事會。

  第二條

  按公司的規定,公司應上報的年度報表有下列幾種:資產負債表、管理費用表、財務狀況變動表、損益表、營業費用表、投資收益表、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表、營業外收支情況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應交稅金明細表、存貨結存表、財務狀況比率分析表等,各報表上報前財務部應認真逐級復核,減少差錯,確保各類報表的正確性。

  第三條

  綜合反映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的指標體系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費用率”、“銷售利潤率”、“資本金利潤表”、“營業收入利稅表”、“利息償還倍數”等。

  第四條

  按照企業行業的特點,將所有的會計檔案按其重要性分為三類,分別存檔、保管。

  1.會計報表、財務程序軟件、會計賬簿、“物料、材料收發結存明細賬”、“會計人員交接單”、財務計劃、“會計師事務所年審、驗資報告”、“賬戶余額表”等為第一類;

  2.借款、裝修、訂貨合同,經濟合同分析資料,工資資料、成本報表、材料價目表以及下發文件,年度、月度財務數據備份等為第二類;

  3.產品還原表、日報表、驗收單、領用單、各類賬單、轉撥單、工作底稿等為第三類。

  第五條

  企業財務部設兩個兼職檔案員分管本部門各類檔案。各業務部門應歸檔的資料平時自行管理備查,到年終列出清單,統一交兼職檔案員保管,其余屬自行保管的.資料應按月份整理,于次月初登記、造冊。各檔案應分類裝訂成冊、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并應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六條

  建立檔案查閱、借出登記制度,本部門人員查閱、借出要作好登記,及時歸還;公司內其他單位人員借閱應經財務部經理同意;店外人員查閱、借出財務檔案應經總經理批準。第七條

  檔案的保管期限按國家規定:一類檔案保管期為15~20年;二類檔案保管期為5年;三類檔案一般保管1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以次年的1月1日算。

  第八條

  會計檔案保存到一定期限需要銷毀時,應先列出銷毀清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才能執行,且銷毀清單應和會計人員交接清單一起長期保存。對于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等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保管。

  第九條

  公司合并、清算、撤銷后,會計檔案應移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簽發人

  責任人簽名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3

  (1)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年起至、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3)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4)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1、在各項經濟工作中財務活動完成過程中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移交清冊、檔案銷毀清冊和其它資料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2、對每年的`會計檔案,由財務經辦人按歸檔要求,負責立卷裝訂成冊,并按會計檔案名稱規定,劃出明確的保管期限。

  3、對本單位的會計檔案,必須科學管理、妥善保管,設立專人、專室、專柜存放,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毀失、散失或泄密。

  4、本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查閱時,應經分管負責人同意,查閱后及時歸還,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要有正式介紹信經領導同意后,方能查閱,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經上級主管單位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5、建立健全檔案借閱簿,凡本單位或外單位查閱,借出必須登記。

  6、檔案管理人員變動時,應輸交接手續、并經單位領導同意后方能變動。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財務檔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使其規范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子公司及實際控制企業。三、檔案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財務檔案定義

  財務檔案是專業檔案的一種,它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和經營效果的綜合反映,也是開展經濟活動、進行經濟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據和參考資料。

  五、財務檔案的分類

  財務檔案分為內部留存財務資料檔案、對外報送財務資料檔案與外部專業機構提供的專業報告檔案。

  (一)內部留存財務資料

  內部留存財務資料分為會計核算檔案、財務管理檔案、客戶資料檔案以及其他財務檔案四類。

  1、會計核算檔案范圍

  會計核算檔案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①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資金盤點表等。

  ②會計賬簿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賬簿是一定花式、相互聯結的賬頁構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孕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③會計報表

  財務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按時間可以分為月度會計報表、季度會計報表、中期會計報表以及年度會計報表,包括四表一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以及其他內部報表等。

  ④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包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底稿、審計調整數據底稿、對外開具的各類、收條存根、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保管清冊、銷毀清冊、財務情況說明等。

  2、財務管理檔案

  ①預算資料: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費用預算表。

  ②財務分析敷陳:包孕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體例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分析敷陳。

  ③稅收籌劃報告:是指由公司財務部編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稅收籌劃報告。

  ④投資分析敷陳:是指由公司財務部體例并顛末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工程投資分析敷陳。

  ⑤融資分析報告:是指由公司財務部編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融資計劃分析報告。

  3、客戶檔案(是否由財務部管理待商榷)包孕本公司與客戶簽訂的業務合同、客戶根本材料、與該客戶有關的文書等。

  4、其他財務檔案

  主要指銀行流水、業務合同、財務制度文本、會議紀要、銀行開/銷戶審批及資料、稅務事項通知書、關聯公司上報資料、公司內部培訓資料等。

  (二)對外報送財務材料

  1、對金融機構:主要指對銀行等金融機構報送的融資類、按揭準入類資料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以及后續報送材料。

  2、對稅務局:首要指對稅務局報送的征稅申報表、財務報表、重點稅源報表、減免稅申請、手續費返還申請、財務情況說明、征稅說明等。

  3、對統計局:主要指對統計局報送的企業基本信息表及財務數據。

  4、對社會公眾(若有):首要指公司上市后對社會公眾披露的財務報表敷陳以及發布的各類通知文書。

  對外部單位報送的資料需全部存檔,特別是加蓋了公司印章的資料,以備查閱。

  (三)外部專業機構提供的專業報告

  首要指公司聘請的內部專業機構供給的專業性敷陳,如年度審計敷陳、專項審計敷陳、財務盡職調查敷陳、資產評估敷陳、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敷陳、XXX測繪敷陳等,專業敷XXX可能是對外的,也可能是對內的。

  六、財務檔案的管理要求

  (一)分類管理。財務材料歸檔前應先分類,再按照類別有序地放進檔案盒、檔案柜中。歸檔前應仔細檢查材料,降低歸類毛病的可能性。

  (二)及時歸檔。財務資料形成后應及時歸檔,避免資料混雜、遺漏,特別是對外報送資料,報送完畢后應立即歸檔。

  (三)在職責、權限范圍內歸檔。因各財務人員職責不一、權限不一、部分財務資料開放程度不一,故每人只需且必須對自己經手的財務檔案歸檔并進行保管。

  七、財務檔案的裝訂、歸檔和保管

  除了曾經裝訂成冊的文本外(如內部機構供給的專業敷陳、合同、收條存根聯等),其他財務材料必須裝訂成冊。各財務材料裝訂時間不一,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次月10日前完成上月憑證裝訂,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帖保管;除了會計憑證外,其他財務檔案平常需做好歸檔工作,每年度最少裝訂一次,次年2月前完成上年度材料的裝訂。

  (一)會計憑證的裝訂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①整理檢查每個憑證要件是否齊全,要件是否按序排列。付款憑證要件排列順序為:記賬憑證、審批單、、合同及其他附件、銀行回單;收款憑證要件排列順序為:記賬憑證、其他附件、銀行回單;計提類憑證及調整類憑證的附件為:記賬憑證、附件;本月記賬憑證明細表應安排于第一筆憑證前面;銀行對賬單、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應置于末了一張會計憑證后面隨憑證一起裝訂。裝訂前要件需齊全,若有極個別要件不齊卻必須裝訂的,需在響應位置安排空白粘貼單,做好記錄,并在要件到達后立即粘貼上去。

  ②檢查憑證是否按序排列,如有顛倒要重新放置,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

  ③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盡量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2、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①裝訂應盡可能縮小所占面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表現面,以便于過后查閱。A5版憑證應沿憑證包角裝訂線內側打兩孔進行裝訂,A4版憑證應于憑證左側1.5厘米處勻稱打三孔進行裝訂。

  ②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2-3厘米,需裝訂牢固,美觀大方,A5版憑證裝訂時可采用硬紙板墊角。

  ③憑證外面要加牛皮紙封面,封面規格應略大于記賬憑證。 3、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①每本憑證封面上填寫好公司名稱或項目名稱、憑證期間、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等信息,包角上填寫期間與起止憑證號信息。

  ②將全部會計憑證按年編號,于包角顯眼處寫上本憑證編號,按編號順序入柜,以便調閱與檢查憑證是否遺失。

  (二)會計賬簿的裝訂

  1、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裝訂: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若是采用紙質賬簿進行登記,則無需裝訂,會計年度終了將賬簿歸檔保管;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若是采用電子賬簿進行登記,需年度終了后打印出來裝訂成冊。

  2、總賬與明細分類賬的裝訂:會計年度終了兩個月內,會計需將上年度總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賬、各明細分類賬、重要客商往來明細賬、關聯方往來明細表打印出來,裝訂成冊。

  3、裝訂要求

  ①明細分類賬應按科目順序、時間順序排列,總賬在前,明細賬在后,客商與關聯方往來單獨裝訂,裝訂前加上前后牛皮紙封面,于賬簿左側1.5厘米處勻稱打三孔進行裝訂,每冊厚度約為2-3厘米。

  ②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③封面應齊全、平整,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三)會計報表的裝訂

  會計報表應按月份排列,每月報表的放置順序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若有)、財務報表附注或者財務說明、公司內部報表,裝訂要求參見會計賬簿的裝訂要求。

  (四)其他財務檔案的裝訂

  原則上其他財務檔案平常做好分類保管工作,一年一裝訂,若是財務材料是針對某專項的,如為銀行某一筆貸款供給的材料,需事項結束后實古裝訂;裝訂前應仔細檢查待裝訂材料,確保一切材料正確地放入所屬類別、按照先后順序排列、無遺漏征象。具體裝訂請求參見會計賬簿的裝訂請求(厚度較薄的可直接用訂書釘裝訂)

  (五)財務檔案的歸檔

  財務材料裝訂好后應分門別類,編號后裝入檔案盒,編號應和明細清單一致。若材料較少,統一檔案盒可裝入不同類此外材料,檔案盒側面應貼上標簽,注明盒內材料的名稱,標簽名稱應采用打印方式,檔案盒內安排本檔案盒保管材料的明細清單。檔案分年度歸檔。每個檔案盒都應編號,編號及其裝配內容應錄入電子表格形成完整的索引目次,以便后期查找。

  (六)特殊合同的管理

  1、特殊合同的規模

  特殊合同指在法律上存在一定風險的合同,具體如陰陽合同、掛靠協議類敏感合同。

  2、特殊合同的管理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①陰陽合同:陰陽合同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資料管理人應在收到陰陽合同后向合同簽訂人確認合同的內外屬性,并在合同右上角用鉛筆標注特定字符。資料管理人應當建立陰陽合同臺賬,明確內外合同的差異,以及通過臺賬對陰陽合同做統一管理。登記臺站后,對外合同應當放置到財務經理指定的、專門的檔案盒進行保管,對內合同則放入普通合同進行保管。合同歸檔前,內外合同應交由財務經理審閱。若陰陽合同涉及工程結算,結算書也應有陰陽兩份,對外結算書應與對外合同一同保管。

  ②掛靠協議:掛靠行為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一般而言掛靠協議約定了承接工程的具體內容、掛靠期間與掛靠管理費等,為特殊合同。資料管理人應當建立掛靠協議臺賬,收到掛靠協議后應立即登記臺賬,并告知財務主管或財務經理,將協議放進財務經理指定的檔案盒進行保管。

  (七)稅務事項通知書的管理

  財務人員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后,應該實時告知財務主管,回執聯應填寫回執日期后蓋印再返還稅務局。稅務事項通知書應當單獨存檔。

  (八)財務檔案的備份制度

  除了會計憑證外,其他的財務檔案需同時保留電子檔與紙質檔,電子檔應每月或每季度拷貝至挪動硬盤進行保存。

  (九)財務檔案的保管請求。

  1、檔案室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

  2、檔案應放在公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3、檔案室內應常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鼠咬。 4、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以利查閱,并防止潮濕;

  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借閱簿,嚴防損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6、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十)檔案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3、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4、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5、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6、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7、月、季度會計報表(包孕文字分析)5年8、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9、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10、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八、財務檔案的借閱

  (一)財務檔案為本單位所使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求須經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批準。

  (二)內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應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日期、內容等情況登記分明。

  (三)本單位其他部分人員需求檔案材料,在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9、財務檔案的銷毀

  (一)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保管人員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二)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權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出,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三)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保管人員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檔案備查。

  本制度說明權與訂正權歸財務部一切。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6

  1.目的:會計檔案是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會計檔案管理體系

  3.1公司檔案室、財務部及各獨立核算單位檔案室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3.2公司總經辦、財務部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3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會計檔案范圍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4.2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4.3會計帳薄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其他會計帳薄。

  4.4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5財會電算化檔案:主要是存儲會計數據和程序的磁盤或光盤及其它存儲介質,系統開發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4.6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物資盤存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5.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5.1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5.2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6.會計檔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會計資料的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閱、復印財會資料時,應事前由公司總經辦批準。

  6.2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

  7.1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20xx年、20xx年、25年5類(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7.4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8.會計檔案的銷毀

  8.1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規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8.1.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8.1.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8.1.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8.1.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8.2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8.3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9.會計檔案的管理

  9.1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9.2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公司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9.3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機構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4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5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9.6在建設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7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9.7.1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9.7.2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9.8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0.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7

  第一條財務報告是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每年年終公司按期將年度財務報表及年審查賬報告一起報董事會。

  第二條按公司的規定,公司應上報的`年度報表有下列幾種:資產負債表、管理費用表、財務狀況變動表、損益表、營業費用表、投資收益表、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表、營業外收支情況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應交稅金明細表、存貨結存表、財務狀況比率分析表等,各報表上報前財務部應認真逐級復核,減少差錯,確保各類報表的正確性。

  第三條綜合反映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的指標體系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費用率”、“銷售利潤率”、“資本金利潤表”、“營業收入利稅表”、“利息償還倍數”等。

  第四條按照企業行業的特點,將所有的會計檔案按其重要性分為三類,分別存檔、保管。

  1.會計報表、財務程序軟件、會計賬簿、“物料、材料收發結存明細賬”、“會計人員交接單”、財務計劃、“會計師事務所年審、驗資報告”、“賬戶余額表”等為第一類;

  2.借款、裝修、訂貨合同,經濟合同分析資料,工資資料、成本報表、材料價目表以及下發文件,年度、月度財務數據備份等為第二類;

  3.產品還原表、日報表、驗收單、領用單、各類賬單、轉撥單、工作底稿等為第三類。

  第五條企業財務部設兩個兼職檔案員分管本部門各類檔案。各業務部門應歸檔的資料平時自行管理備查,到年終列出清單,統一交兼職檔案員保管,其余屬自行保管的資料應按月份整理,于次月初登記、造冊。各檔案應分類裝訂成冊、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并應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8

  一、使用語音室上課的教師必須經過技術擦作培訓,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

  二、每學期每班第一次使用語音室時,必須對學生進行培訓教育。

  三、語音課一般按學校排定的時間進行,臨時變動,應及時與分管責任教師聯系,以便合理安排。

  四、分管責任教師應協助上課教師做好課前準備和課后檢查工作,保證教學順利進行。

  五、教師在上語音課之前或之后都應檢查有關設備是否完好,用后填寫使用情況登記表,如有損壞,及時與分管責任教師聯系,酌情處理;若隱情不報,事后加倍處罰。

  六、學生進入語音室后,須接受老師的`指導,按座位表就坐,不準隨便調換座位。

  七、使用者(學生)應嚴格遵守使用規則,聽音時仔細檢查耳機性能。先把音量調到最小,方可開機。聽音設備不得作收音、娛樂及其它用。不準拆接電器線路。耳機、話筒應該輕拿輕放,不準敲打。如發現機子故障或損壞,應立即與教師聯系,以便妥善處理。如屬不按要求使用而造成損壞則要追究個人責任。

  八、遵守紀律,愛護公物,注意衛生,保持室內整潔;責任教師每天必須檢查室內衛生情況,每星期徹底打掃室內衛生。

  九、人離語音室,要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并上鎖,以保安全;責任教師應每天檢查以上內容,以策萬全。

  十、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語音室。

  十一、造成損失有相關人員負責賠償,教師操作不當由教師自行負責;語音室責任教師負責設備安全、日常維護以及衛生等,玩忽職守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應扣除“教師發展評價”考核分10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9

  一、會計年度終了,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

  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各類資料整理要求: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號的順序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后,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明細分類賬、輔助臺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

  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4、電子會計檔案。

  (1)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范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2)按月備份:每月末將財務服務器自動儲存數據分別備份在管理員電腦硬盤和獨立硬盤中,月度備份不少于兩份。

  (3)按年刻錄光盤:年終60日內,在光盤上刻錄上年備份數據后統一歸檔保管。

  (4)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5)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于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二、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保管一年(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期滿30日內,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員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董事會統一保管。

  三、移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務管理部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五條財務管理部和分管檔案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

  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經股東指派人員(另設置)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

  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一、由檔案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并參照集團《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審批手續。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六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檔案的保管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第七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一、本公司分管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管理部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由股東指派人員匯同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共同派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

  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單位負責人。

  第八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九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專柜保管。

  第十條公司應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按規編制完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公司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二條未按本制度規定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檔案,造

  成會計檔案資料損毀、滅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本辦法由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0

  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單位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主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根據《會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普通教育事業單位會計檔案包括會計帳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會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另如與會計工作有關的會計法令、會計制度、會計檢查報告和工作總結等,不包括在會計檔案范圍之內,可按文書檔案管理辦法保管。

  二、屬于會計檔案范圍的一切檔案,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毀損和散失。查閱會計檔案,再辦理監批登記手續,非經批準,不能持出檔案室。已經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要編號、加封皮不通用隨意拆分,以防錯亂丟失。

  三、為了業務工作的需要和查閱的方便,當年的會計檔案一律由單位的財會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年度決算終了,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負責保管,或者仍由財會部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要采取防蟲蛀鼠咬措施,裝箱入柜,按照規定保管期間,分別保管。

  四、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從會計檔案所屬年度終了后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的'保管年限計算。

  五、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就可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銷毀。報批前,應先由財務部門會同檔案管理部門進行鑒定,嚴格審查,提出銷毀或延長保管時間的處理意見。然后編造“銷毀會計檔案清冊”,報請本單位領導審查批準后,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領導指定專人,會同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指派的人員按批準文件清點核對,參加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和監交人應在“銷毀會計檔案清冊”上簽名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應將監銷情況向單位領導匯報。“銷毀會計檔案清冊”及其批準文件,作為會計檔案,保存二十五年。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制度。

  三、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會計檔案范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有關的電子數據和相應軟件資料。

  五、會計檔案的管理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

  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3)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2、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裝訂前應準備的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檢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領料單、入庫單是否隨附齊全。

  5)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6)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b、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7)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b、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3、會計賬簿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賬簿裝訂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2)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加上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b、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3)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4)賬簿裝訂后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b、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

  c、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4、會計檔案的移交歸檔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2)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該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類(詳見附表一),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室的要求: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并防止潮濕。

  3)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4)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6、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所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3)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7、會計檔案的銷毀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注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銷。在銷毀前清點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應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2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

  二、財務科的全部會計檔案,由財務科長指定專人負責整理,裝訂成冊,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院檔案室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存放要做到有專櫥,科學管理查找方便。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保管的期限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種,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會計檔案的`保管要嚴格保守經濟秘密,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財務科負責人批準,并限期歸還。

  六、嚴格執行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對不超過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對超過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規定報批后,方可銷毀。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3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業務資料,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科學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財務處的全部會計檔案,由財務處長指定專人負責裝訂、整理及造冊,財務處長(或指定人員)負責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

  3、對記賬憑證,應在每月終了10日內按編號順序裝訂成冊,裝盒保存。

  4、每年終了20日內,要將全年所有賬簿集中整理,裝袋保存,將所有會計報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妥善保存。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4

  企業印章檔案是企業歷史發展的必然產物,是檔案的有機組成部分,為加強和規范企業印章檔案管理,建立和健全印章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開發利用印章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和社會發展提供有效安全的服務,制定本規范。

  1 范圍

  1.1 本規范明確了企業印章檔案管理的任務與職責,規定了企業印章檔案的歸檔范圍、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

  1.2 本標準適應于山東省企業各級檔案館(室)的印章檔案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行業標準檔案工作基本術語》

  DA/T40——《印章檔案整理規則》

  DA/T22-《歸檔文件整理規則》

  DA/T 18—《 檔案著錄規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印章

  將文字、符號和圖形等按照一定的規范格式或藝術風格刻制、鑄造在物體上,形成的以蓋制圖形和文字標記為使用方式的標志性信物和藝術品。一般包括印面、印文、邊款、印紐(執柄)和印材五個構成要素。作為在社會交往中象征和證明身份、權力與地位.起憑證信物作用的印章又稱作實用印章或印信;作為以欣賞和表現篆刻藝術為目的的印章又稱作藝術印章或文人印章。

  本規范以下有關印章的表述,未作特殊說明的,均指實用印章。

  3.2 印章檔案

  企業在各項活動中形成和使用過的失去現行效用的印章,是一種具有特殊載體形態并在歷史研究、檔案考證、文物收藏和藝術鑒賞等方面有著特殊價值的檔案。

  3.4 印模

  采用反扣法將印章鈐蓋或壓蓋(俗稱蓋章)在紙張或其它物體的空白處,留下的印章印面圖樣。其中,專門用于鑒別真偽印章的存底印模又稱作印鑒。印模不同于印刷廠使用的印章模具。

  3.5 印紐

  印章頂端用于穿線和執握的部位,通常被雕刻成動物等各種形狀。現代機構法人使用的印章已較少制作印紐,其印紐部位已逐漸被執柄所取代。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1.2會計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1.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1.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管理處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必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3、財務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4、各管理處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經公司總部有關領導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5、財務部必須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6、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管理處的會計檔案按照《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的規定期限保管。

  7、會計檔案的銷毀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8、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必須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必須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9、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必須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經典】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09-02

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09-02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1-05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精選)08-07

(熱門)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09-02

(熱門)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09-03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05-15

【優選】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09-02

【優秀】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09-02

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精華】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