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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6-01-02 00:03:43 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管理制度15篇

財務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了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后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準。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簽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簽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簽批,最后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后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采購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門因工作需要采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并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采取招標等形式并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于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并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鎮各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鎮各級各類公辦學校。轄區內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單設置財務機構的直屬學校和中心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校財務機構報賬。

  第六條: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應嚴格按照《會計法》執行。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七條: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小學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八條:預算編制原則: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九條: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的需要和財力進行測算。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根據學校發展需要,合理安排資金用途。

  第十條: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各預算單位要按照“二上二下”的預算編制程序編制預算。預算單位提出預算建議方案,上報教育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各預算單位根據教育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草案,由教育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一條:預算的執行與調整:

  預算單位的各項收支,必須嚴格按批復的預算執行,原則上不作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調整或不可預見等重自然災害,對預算執行影響較,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程序原則上應與預算編制的程序一致。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的決算是映學校在一定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各預算單位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后,須按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中小學校年度決算及財務分析。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收入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捐贈收入、其他等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預算外資金必須及時全額上繳財政專戶,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有住宿生的學校,收取的伙食費要單建帳核算,自負盈虧,不得以盈利為目的,不得截留學生伙食費,不得在學生伙食費中列支應在學校事業經費中列支的各項經費。

  第十六條: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戶核算。同時建立專項資金項目責任制,定期上報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七條:學校對外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利息收入,學校后勤服務項目承包經營收入,零星雜項收入等,應作為其他收入處理。學校要積極利用本單位閑置的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或出租,以取得收入。

  第十八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必須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做好收費公示牌,亮證收費,嚴禁亂收費。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條: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專款支出、經營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

  第二十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款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經營支出要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

  (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明細清單)。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第二十二條:差旅費用管理。差旅費報銷要有審批單,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如有相關文件或通知必需附上;不得擅自提高標準,不得跨月跨年報銷。

  第二十三條:培訓學習費用管理。單位領導和教職工參加培訓學習的費用,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上級文件、通知或相關的批準手續,否則不予報銷。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教師培訓費按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原則上按照此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各校的公用經費應在財政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實際業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學校重支出要經學校財務領導小組研究審定,財務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額物品購置,即5000元以上的(包括5000元),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報中心校財務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方能實施。對涉及政府采購項目的宗物品購置,年初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際采購時,填制政府采購項目審批表,在“徽采商城”里由中心校辦公室統一辦理采購。

  第二十五條:維修工程項目必須先完善相關工程建設手續并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相關程序的維修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維修工程專用發票。零肖程的支出超出20xx元(含20xx元),必須經過審計后方可報賬。

  每項財務支出,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購物時)和審批人在合理合法合規的原始憑證上簽字后,財會人員才能予以報銷。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經辦人對支出的真實性負責,審批人對支出的合法性負責,會計對已入帳票據的合規性負責。

  第六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流動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流動資產指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項、材料等。

  第二十七條:學校收取的各項經費都必須在當日上繳銀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限額,各學校應記好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1000元以上支出必須通過國庫支付中心轉賬,不得現金支付。

  第二十八條:對發生的其他應收款項,學校應控制其額度并及時收回,不得長期掛帳。因公事借款,在公事辦完后,經辦人必須在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辦理的,會計人員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還借款,直至清帳。對于確定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核清。

  第二十九條:材料的管理、使用。貫徹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應建立健全材料的購買、驗收、進出庫、保管等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學校應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材料進行數量、金額明細核算。財務人員以價格管理為主,設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每年暑期必須對材料進行清查盤點。對材料的盤盈、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進行帳務調整,做到帳實相符。

  第二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中心學校有配備一名固定資產管理員,對全鎮各校固定資產負責管理。各學校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列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按性質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帳,購置車輛按支付的車輛購置費和附加費記帳。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繼定資產。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和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帳務處理,對因布局調整需要撤并的學校資產的`處置,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學校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并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第七章:負債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條:嚴格控制負債規模,防止新增債務。各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舉債籌措學校經費,產生新的債務,對現有債務要清理鎖定。學校發展建設確需舉債的,需報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并明確償債的資金來源。凡違規形成的新債“誰簽字,誰負責”,由簽字人和主要領導負責償還。

  第三十五條:各項應繳款項,如應交稅金、應交社會保障費等要按規定期限及時足額解繳,不得緩繳、截留、挪用。

  第三十六條:定期清理負債,對各種負債都要整理列出還款計劃,形成完善的債務臺帳管理制度。

  第七章會計管理

  第三十七條:會計人員職責:中心學校及所轄學校要配備一名熟悉會計業務的報賬員,負責編制、申報分月(或分學期)公用經費使用計劃;收集、審核整理各項業務的原始憑證,由中心校會計向國庫支付核算中心辦理備用金領取、保管、分配及支出的報賬手續。負責各項備查賬的登記與資金、財務、財產及會計檔案資料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條:賬務設置:中心學校及所轄學校,公用經費的支出與報賬、銀行存款等會計業務發生所必須的備查賬,及時準確登記賬簿,所轄學校要定期與中心學校對賬、中心學校要定期與會計核算中心對賬。要加強單位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備查賬;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帳,建立健全物品驗收、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管理:依據《會計法》規定,中心學校及所轄學校在公用經費支出中,所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接收憑證單位的名稱、業務內容、數量、單位和金額;填制單位的名稱和財務(會計)專用章;經辦人員簽章。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偽造涂改原始憑證等違法違紀行為,會計人員拒絕報賬、付款,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條:財務制度建設:中心學校及所轄學校,要按照規定制定本校公用經費內部管理制度,堅持理財,強化制度建設,制定公用經費開支定額標準,實物配備和耗材標準,細化支出范圍,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要建立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公開辦理結果、公開辦事程序,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切實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建立報賬員的培訓制度,開展定期培訓,提高報賬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第八章:財務監督制度

  第四十條:各學校要成立經費領導小組及審查小組,負責對學校的各項收支進行審定,定期向教職工通報學校經費使用的執行情況。

  第四十一條:建立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對校長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并定期進行財務檢查。

  第四十二條:對違規收費、財務數據不真實、專款不能專用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3

  一、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本公司設置三個工作崗位,財會主管、會計崗位和出納崗位。其崗位職責如下:

  ㈠財會主管崗位

  1、按國家有關財政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和修訂本公司的財會管理制度。

  2、具體負責組織本公司財會工作,組織編制本公司的預算計劃、財務計劃,審核監督本公司的財務收支。

  3、督促本公司的會計人員依法建賬、依法核算,保證會計工作規范有序、科學,并依法對本公司的預算計劃、建設項目驗收規范(13個doc)財務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4、定期或根據實際需要審核(查)本公司的財務報告(表),企業預算管理編制(最新精編)(21個doc28個ppt)并負責向公司領導匯報,促進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5、參與擬定項目申報文件、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協助公司領導做好項目的審查、申報、檢查和指導等工作。

  6、模范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努力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7、積極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㈡會計崗位

  1、認真執行財會規章制度,依法建立總賬、明細賬及其他輔助賬簿,進行固定資產核算以及往來賬項的結算等工作。

  2、審核收支的原始憑證,保證按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3、定期對本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清理。

  4、按時辦理有關證、照年審工作,交納有關稅費。

  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有關會計資料。

  6、自覺遵守會計人員道德規范,工作盡職盡責。

  7、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刻苦學習業務和參加財政或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8、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㈢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逐筆順序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有關印章和空白票、據。

  3、嚴格遵守和執行銀行結算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保證賬款符。

  4、協同會計做好財務收支監督工作,及時結賬和傳遞會計憑證。

  5、自覺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及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

  6、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二、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1、按照企業單位財會制度的規定設置、使用和審核會計科目和明細科目;運用借貸記賬法進行會計核算;會計憑證的格式采用借貸記賬法的格式;會計賬簿的設置分為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日記賬;會計報表的種類為資產負債表、收進支出表和其他表;按月(季)、年度編報。

  2、會計根據出納簽章收款后的收進憑據定期匯總填制收進記賬憑證,同時登記收進明細賬,之后及時交給出納登記“現金日記賬”,然后再交會計保管。

  3、會計根據審公司無誤的原始支出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后交出納付款并登記“現金日記賬”后再交會計登記支出明細賬,并保管憑證。

  4、會計定期匯總賬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

  5、會計根據銀行收、付款票據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后交出納登記銀行、現金日記賬,之后交會計保管。

  6、會計根據實物保管部門編制的財產變動情況表及有關原始憑證,核對后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7、會計根據工程結算單等填制有關結算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8、記賬憑證的審核要求:審核記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摘要、會計科目和金額、所附的原始憑證張數、記賬憑證的填制人、記賬人、復核人的簽名或蓋章。審核完畢后還需簽上審核人的名字蓋章。

  9、記賬原則:按記賬憑證的時序登記日記賬,按記賬憑證的明細科目登記明細分類賬,按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10、月底、年底會計根據有關余額作必要調賬后結賬并編制會計報表,編寫財務報告說明書,盡可能地說明、分析本公司的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三、內部牽制制度

  1、內部牽制制度的原則:根據國家財經法律、會計法律、法規、財會制度對本公司的會計工作進行控制監督。

  2、財務主管具體督促貫徹、檢查本公司各項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直接對公司長負責。

  3、會計負責對原始憑證的審核、記賬憑證的填制,總賬及明細賬的登記,會計報表的編制并對財務報表進行分析、說明,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4、出納根據審核無誤的有關原始憑證登記銀行日記賬及現金日記賬,但不得兼收進、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計笠倒芾恧作以及稽核工作。

  5、出納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6、簽發支票所使用印章,由會計與出納分開保管。

  7、空白收款收據和空白支票設登記簿登記,由會計保管、核銷。會計領、開收據,所有收進款項由會計開具收款收據后由出納負責收款,并加蓋收款人印章后方為合法收進憑據。會計應及時與出納核實收進款項。支票由會計簽發,由出納具體輸辦理。發票、支票不得事前簽好公私章,預留印簽。

  8、總務處具體負責財產物資的驗收進庫、領用、報廢進行分類明細賬登記,會計會同總務處對財產物資定期進行核對,做到賬、卡、實相符,并按期編報財產物資增減變動情況表。

  四、內部稽核、審計監督制度

  1、財務主負責組織稽核、監督、審計工作。

  2、財務主管負責對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進行復核和經濟合同、協議、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會計負責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財務主管負責對原始憑證進行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會計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應及時按國家規定處理,超越會計人員職權范圍的,應立即向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5、財務主管必須每月定期核對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結余數;經常核對債權、債務往來賬項;定期核實財產物資期末結余,以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6、財務主管對收進款項存進銀行進行監督,防止私設“小金庫”、“賬外賬”。

  7、稽核的方法內容包括:原始憑證是否合法真實;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總賬、明細賬之間是否相符;會計報表與總賬或明細賬是否相符;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實物與賬面記錄是否相符。

  8、財務主管、會計、出納必須對財務收支情況、會計資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五、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1、原始憑證的審核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準確性的.審核。

  2、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和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財會主管的簽名或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的公章。

  4、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記錄真實、填制及時、內容完整、書寫清楚、數字準確、責任明確。

  5、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填制單位加鈣笠倒芾慝章的書面證明,證明中應列明遺失的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代替原始憑證。對于確實無法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車、船、飛機票等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能作為原始憑證報賬。

  6、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調閱或復制會計憑證時,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能辦理調閱或復制手續。

  六、財產清查制度

  1、本公司所有固定資產、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等都應定期或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盤點。

  2、財產清查由總務處組織進行。

  3、財產清查期限為: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年終盤點一次;貨幣資金、有價證券至少每月盤點一次。盤點方式一般采用“實地盤存制”。

  4、盤點結果處理:盤盈部分應及時補記進賬,盤虧損失,屬于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由公司領導批準銷賬;屬于過失的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給予過失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作損失處理;屬于違法的,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財會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對違反國家財會制度規定的財務支出,財務不予辦理。

  2、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送會計審核無誤后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即由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公司總經理出差超過十天的,可委托一名副總經理代為審批。

  4、重大項目開支必須經公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后由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

  八、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定期(季末、年末)或根據實際需要對本公司經濟活動狀況、預算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提供經濟預測、決策資料,為領導決策服務。

  2、財務活動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收進、費用支出及效益的分析;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使用效果分析;債權、債務構成及原因分析等。

  3、財務活動分析的基本要求為:情況真實、要點明確、問題抓準、建議可行、文字簡練。

  4、財務活動分析的一般程序為:占有資料,掌握情況;指標對比,揭露問題;抓住關鍵,分析預測;提出可行措施,解決問題。

  5、財務活動分析方法包括:對比分析法、連環替代法和差額計算法等。

  6、財務活動分析的格式結構:財務狀況總的評價;分析與論證;提出建議或措施。

財務管理制度4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團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資料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團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理解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理解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堅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團體討論經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景,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經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理解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景,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xx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貼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發展團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團體經濟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過后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團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職責。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團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團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團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景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必須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團體討論經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經過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貼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團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團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團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團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團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團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團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景。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到達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提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資料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景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景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5

  物業財務管理專項制度之財務印鑒管理制度

  1、各管理處所有財務印鑒應設專人負責保管(目前財務印鑒統一由物業公司財務部保管)。

  2、各管理處的財務印鑒應按照內部牽制制度分人負責保管(如適用)。

  3、各管理處的'財務印鑒使用應建立登記制度。

  4、各管理處的財務印鑒使用情況應定期編制'印鑒使用情況匯總表'上報總部備查。

  5、負責保管印鑒的專人休假時,所有印鑒必須由財務經理負責保管,并且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財務管理制度6

  1.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 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作。

  3. 堅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則,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 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

  5. 學校財務工作系指學校行政及工會的工作,學校財務人員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6. 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需要,設置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7. 會計人員要做好學校財務預、決算工作,準確做好學校帳務、結算上報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表表相符,認真執行會計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8. 學校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保險箱。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9. 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填寫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帳,不設帳外帳,不設小金庫。

  10. 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復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11. 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12. 在財務會計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者、在維護財務制度或財經紀律有成績者、在財務管理理論有創見并促進學校財經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有成績者由學校及上級部門給予獎勵。

  13. 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由學校及上級部門給予懲處。

財務管理制度7

  為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據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業務費、會議費等)按照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公用經費列支時,由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旅差費

  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因公外出人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省一切開支。旅差費支出嚴格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執行。單位職工因工出差所產生的一切旅差費,回單位后必須在一個星期內與財務人員辦理報銷手續。

  三、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必需節儉的原則,根據年初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單位來人來客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標準為:地廳級:450元以內/桌;縣處級:350元以內/桌;鄉科級:250元以內/桌;其他人員150元以內/桌(以上標準不含煙酒)。在酒店、餐館簽單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未經領導批準或超標準招待的簽單,一律不予報銷,由簽單人員自行負責。

  四、辦公費

  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的開展工作,醋精公司各項工作良性健康發展,保證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本公司基本規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依照國家會計制度和稅務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加強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 嚴格遵從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

  第四條 會計、出納人員分別有不同股東推選人員,經公司松獅會一致同意任命;

  第五條 支票留存印章為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會計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員私章,留存的印章應分開保存于不同人員管理處;

  第六條 報銷實行一支筆終寶寶制度,由經辦人員簽注事由,分管領導及知曉的'其他一個股東審核,后由董事張簽字報銷;

  第七條 報銷單上須注明事由、日期、金額、票據(附件)頁數等,經辦人簽字位置在票據背面,審核人簽署在票據右下角或中部空隙處,董事長簽署在票據右上角;

  第八條 實行項目核算制,審核人和董事人簽字時應注明該批票據列入項目名稱;

  第九條 支出金額的控制:200元一下股東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是否支出,200—500元的支出由處理該事中的股東與共管項目股東或分管領導溝通后才能支出,且報銷時兩者皆應簽署審核意見,500元以上的支出須與董事長溝通后方能支出,超過3000元以上的支出須通過各個股東或有董事會會議決定。以上票據應嚴格正規票據辦理(特殊情況除外,需經董事長同意后支出200元一下的報經辦人簽署后,分管領導審核,董事長審核定后可以直接報銷,其他金額報銷按以上程序辦理,嚴禁座資;

  第十條 公司員工支出時,原則上應索取正規票據;

  第十一條 借資問題,1000元以下的借資分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借資須與其他股東事先溝通后,有董事長批準借資;

  第十二條 公司出納借用周轉金為3萬元,以借據形式在財務上借資,用完后經審核,才能第二次借支;出納每10天應向會計交接一次單據,具體時間由出納、會計商量,交接時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5000元以上金額支出,出納處原則上以支票形式開支,支票審鑒制度與借支手續用等辦理;

  第十四條 任何單據除股東外會計無權對外傳閱、借出,股東翻閱但不能帶離現場,特殊情況下帶離現場需由當事者出據借條,董事長審批;

  第十五條 每月1—5日為財務小結時間,由會計以書面形式把當月的收支情況同志后,報告給各位股東成員,各個股東審核單據,補簽單據,超過此時間各股東視為開支合理,并同意其同意其處理原則:

  第十六條 嚴禁少多報、虛假現象,一經查實處以10倍罰款,情況嚴重者移交司法處理。

  第十七條 財務部長職責:

  一、財務資產部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上負有監督財產完整、合理使用的責任;

  二、負責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工作,正確、及時、全面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卡片,積極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盤點、核對工作;

  三、積極地向有管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科學方法、合理化建議。

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范文寫作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班長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

  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思想匯報專題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 、會計人員的管理

  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 ,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帳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帳、對帳;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置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采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準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注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簽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后補辦有關手續。

  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帳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制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范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審核后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日記帳要逐日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帳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后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于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并扣發工資。

  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占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帳,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鑒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準,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并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后,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并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銀行存款日記帳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出現長期未達帳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帳款及預付帳款的管理

  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置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置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帳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帳。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帳齡分析表,并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采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帳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后及時處理賬務。

  3.4.3 收回的帳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預付帳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文件,根據合同需預付帳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付款,并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本企業采用壞帳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帳款余額的5‰計提壞帳準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5.2.1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3.5.2.2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采購,超定額庫存。

  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后,須持總經理簽批的采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驗收入庫,填制材料驗收入庫單,并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 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帳憑證,一聯隨發票及采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處理帳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對于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帳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帳,一聯送交財務處理帳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沖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3.5.8.1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集成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簽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后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簽批后,倉庫方可發貨。

  3.5.8.2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匯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匯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帳并核對相符。

  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注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帳,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并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匯總,于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后據以存檔。

  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帳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帳或暫收貨臺帳,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采購驗收入庫后,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帳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帳外資產。

  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于能多次周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簽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簽批,設備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于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后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于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準處理并及時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實相符;對于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帳和保管帳,及時與對方對帳以確保帳帳、帳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設置“委托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3.5.19.1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托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3.5.19.2業務經辦人員到受托單位后,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托單位簽收后帶回財務部門。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后,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后由倉庫部門辦理委托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后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及核銷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托單位簽訂委托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簽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辦理手續(注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并由總經理簽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因業務關系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電子設備、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制度。公司財務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并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設備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帳價格,對于外購需安裝、調試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調試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帳價格。

  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設備的安裝調試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設備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設備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筑工程、機械設備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后,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于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帳)可以采取重置價進行入帳。

  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設備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設備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設備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 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于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量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匯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系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帳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并進入當期損益。有關費用報銷程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志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于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后到出納會計交款后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并簽發出門證。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簽批制,領導簽批后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沖帳手續。

  7.3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后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帳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帳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注報表應于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帳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采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本企業根據2001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9.1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于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后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 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帳15年、明細帳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輔助帳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罰則

  10.1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對違反 3.5.8.1、3.5.8.2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并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準公布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11

  為建立健全財務賬目,確保參保人員及門店與醫保中心的費用結算,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票據管理:

  1、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注明領用時間、起止號碼、數量、名稱等內容,并在票據登記簿上簽字。、

  2、根據GSP要求,門店藥品銷售非質量問題一經售出不得退換。退回的商品應打印銷后退回電腦小票保存備查。

  3、認真做好各種票據的監督檢查工作,門店應對票據的領用、使用、保管情況和票據所收資金的手指情況進行不定期或定期檢查。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制票據等情況,票據管理員要逐張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5、財務人員負責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并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6、

  6、好季度盤點,盤點應及時做好電腦記賬和保管,每月初對上月的配送單據、退貨單據、銷售匯總等單據按照藥品、保健食品和醫療器械分類裝訂,并按照《藥品經營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保存備查。

  7、門店按規定做好財務核算、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帳冊。

  二、費用結算管理

  1、參保人員配購藥品,按政策規定的支付類別進行結算,醫保規

  定自付的藥品,自付部分以現金支付。

  2、參保人員醫保賬戶資金不足部分以現金支付。

  3、定點門店對外配處方藥實行專門管理、單獨建賬,所有醫保費

  用支付的藥品必須是醫保部門允許結算的藥品(與醫保結算碼一致)。

  4、門店質量負責人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的管理,協同本地醫療保險局做好相應的'日清帳、月對賬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發票存根(記賬聯)于公司財務部。

  5、劃扣的資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通過與醫保中心對賬,每月定期向本地醫保中心申請結算上月的醫保費用,并提供賬目清單。

  6、若每帳發生操作問題、網絡問題可向醫保局財務部查詢聯系,發生技術問題(服務器連接不上)可向醫保局信息中心查詢聯系。

財務管理制度12

  一、現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納人員負責公司的現金收支與保管、銀行存款的'結算與核對工作、現金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

  (二)當天發生的現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無故拖延。

  (三)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開支核定,初定為20000元。日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以保證現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額,不足部分應及時補足。

  (四)庫存現金應做到日清月結,由財務主管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并記錄,做到賬實相符。

  (五)出納人員對銀行存款余額應做到心中有數,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簽發與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

  (六)銀行存款要及時對賬,盡量做到賬賬相符;月底按時與銀行對賬,打印對賬單。

  二、現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種收入都應由出納集中辦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出具收款憑證。

  (二)收款開具,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給客戶,一聯留存,另一聯交會計入賬。

  (三)凡屬于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都要入賬。

  (四)收到現金或支票應及時交存銀行。

  (五)收到貨款,約定時間給銷售內勤和財務相關人員,及時記錄往來明細賬。

  三、現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項按公司財務制度執行,分現金支付和銀行轉賬兩種方式,銀行轉賬分對公和對私兩種方式,要求無論對私或者對公,必須要有最后一手領導簽字,可過后補簽字。

  (二)付款應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原則上不得從當天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簽發應有出納員、會計負責人、公司領導三人簽章,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支票簽發后,除登記銀行帳外,還要登記支票領用簿,以便查詢。

  (四)出納人員應根據手續齊全、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支付款項;如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拒付、延付;款項支付后,應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并打印“回單”通知相關部門,以免重復付款。

  四、現金盤點制度

  (一)盤點前,應由出納將現金集中起來存入柜。

  (二)盤點金額與現金日記賬金額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并做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三)若有沖抵現金的借條、未做報銷的原始單據,應在約定時間內及時沖帳、報賬。

  五、檢查與監督

  (一)每天下班之前,主管人員負責監督清點現金余額工作,包括帶走現金數量,并做好記錄。

  (二)主管人員定期安排監督檢查賬實是否相符,每周一次,并做好記錄。

  (三)主管人員定期檢查對公或者對私匯款憑據,并且做好記錄,檢查時存款回單與短信提醒結合起來,做到零漏洞,保證現金真實入賬。

  六、獎罰規定

  (一)盤點工作按期執行,如未執行或執行不好,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50元。如月度執行較好,給予1-5級獎勵。

  (二)如發現現金丟失或者漏記,根據情節嚴重情況,罰款10-5000元。如季度執行較好,給予3-5級獎勵。

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的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第四條、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第六條、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八條、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條、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條、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5)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4)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5)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第四十三條、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第四十六條、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條、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第四十八條、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四十九條、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第五十條、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第五十一條、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五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財務管理制度14

  學校財務內控制度,是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學校內部財務工作的行為規范、行為準則,是學校財務工作統一要求、協調行動、健全網絡的依據。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根據量力而行、勤儉辦校的精神,為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我校財務內控制度。

  一、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均不得私設“小金庫”。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及經營服務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規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支出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賬,并及時存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伙食費入單食堂賬。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的原則。嚴禁濫發獎金、補貼、津貼和實物。

  3、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入賬。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四、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所有一切現金收入,均須及時存入銀行。

  2、財務人員存放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根據實際按銀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開支額度,庫存現金超過額度應及時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每日按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4、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的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支票、銀行印鑒必須由出納、會計、分管領導分開保管。

  4、及時與銀行對賬,發現問題立即查詢。

  5、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6、每周將資金運轉情況報校長室。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每月由總務主任檢查一次。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并與校內各級處室、班主任及教師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財產保管員向總務主任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有關規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四)票據領用制度:

  1、各種票據由會計人員向有關部門領取。領取后,按票據種類分門登記造冊。

  2、班主任等人員需使用相關收費收據時,應向財務部門領用,并依次編號逐一登記。各種票據不能混用。

  3、各班學雜費收據應在期初收費結束后一周內及時上交,收回記賬聯裝訂成冊,并同收費清單核定有無差錯。各種存根在年末也應收回,登記造冊存入檔案室。

  4、開具收據時,摘要欄內寫明收費項目,金額不得涂改,字跡端正清楚,并加蓋收款人、單位財務章。

  五、經費報銷制度:

  (一)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申購流程和報銷制度,履行相關手續后再予以辦理。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核、分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待入庫后,再憑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簽字、承辦部門領導、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審批后報銷。

  5、凡上級調撥物資、各單位捐贈物資均要進倉入賬,校產管理員記好賬。

  (二)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兩個相符:差旅費票價必須與報銷相符,實際車程價與報銷價相符。

  2、差旅費報銷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則上為一個月。

  3、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4、出市學習、考察、療養、休養等按標準報銷。

  (三)學生代管費等費用預收及退款結算規定:

  1、向學生收費,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費用一律通過銀行代收,確需收取現金的,學校財務按規定開具收據,并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每學年末將學生代管費的預收款結算一次。清單發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任何退款必須辦理以下手續:

  (1)造好清退表冊;

  (2)學生逐個簽字;

  (3)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

  (4)領取現金退給學生。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采購應按教育局的相關規定,由學校按集中采購。總務處負責成立招標小組,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供應商,報校長會集體決議后,再與供應單位簽訂采購合同;各部門需要日常辦公耗品申購時,申請人員應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集中報總務處主任審核,并安排人員負責采購購;如涉及部門辦公設備更換與購買,須單提出申請,并填制《物品采購申請單》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各處室及專業部的零星物品采購須按物品申購流程,由申購人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再交校長審批。凡是在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再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務處、學生處、校辦或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報請校長審核通過。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驗收后,由相關人員進行入庫登記,按《校產管理制度》。

  4、領用物品須按《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賬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范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范企業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范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并頒發。

  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復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占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一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范、結果真實。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并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并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布有損于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追究其責任。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并經總經理復核和簽字確認;

  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于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注事項等,以便于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后,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于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項目辦公室,并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

  項目收支平衡表

  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發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總公司合并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每月最后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項目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并根據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余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并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并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置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濕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于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項目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并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后,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粘貼,并在附件欄注明票據張數。對于粘貼不規范,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粘貼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審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后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并簽字,最后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查看報銷單有無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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