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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時間:2024-08-22 15:58:53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運輸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道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及國家相關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具體負責,各單位分工協作,分級負責。

  (2)職責分明、規范有序、功能全面。根據各級相關部門現有職責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程序規范有序。同時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反應體系。

  (3)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公眾參與。充分發揮各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優化整合各相關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4)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做好日常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應急培訓與演習,采用先進應急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應急工作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縣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企業三級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各級組織機構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組成。

  市運管處成立本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并督促有關企業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分別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并在縣(區)政府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局組織指揮機構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為副指揮長,成員由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負責人以及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運輸企業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2.1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審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和應急經費預算;負責發布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命令,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運輸應急預案;負責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聯合行動方案;負責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負責承辦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2.1.2.2成員單位職責

  (1)市運管處:負責收集匯總上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有關信息;負責組建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客運車隊和應急貨運車隊;負責實施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負責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負責組織人力物力,保障應急運輸通道的暢通;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其他部門: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工作組、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2.1.3.1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運輸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局應急辦),由分管局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運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指示。

  (2)負責做好局應急指揮部會議會務工作。

  (3)負責處理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提出啟動市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

  (4)負責檢查指導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5)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期間24小時值班工作。

  (6)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2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啟動本預案市級以上響應后,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指示,具體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應急工作組下設公路搶通、運輸保障、總結評估三個小組,各小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公路搶通小組及職責

  公路搶通小組由市公路局領導任組長,局工程等相關科室、市公路局、市縣鄉處、局質監站、局項目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公路的安全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運輸保障小組及職責

  運輸保障小組由市運管處領導任組長,局運管等相關科室、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具體實施人員物資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結評估小組及職責

  總結評估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安全等相關科室、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專家咨詢組等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編寫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②對道路運輸保障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③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3.3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咨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由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參與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5)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縣(區)道路運輸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與預警信息分類

  3.1.1.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預測、預警信息

  (1)氣象監測、預測、預警信息。

  (2)強地震(烈度5.0以上)監測信息。

  (3)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信息。

  (4)洪水、堤防決口與庫區垮壩信息。

  (5)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6)環境污染事件影響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響信息。

  3.1.1.2交通運輸行業內部預測、預警信息

  (1)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

  (3)道路運輸安全信息。

  (4)道路運輸市場信息。

  3.1.1.3預測、預警信息監測

  (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信息由氣象、地質、衛生、環保、公安交警等對應行業管理部門提供。

  (2)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門提供。

  (3)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客貨運企業負責監測。

  3.1.1.4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的接收工作,與上級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外部、內部預測、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需求級別。

  3.1.1.5預警分級

  參照《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應急運輸保障的需求程度與保障能力將預警分為四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見表3-1。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啟動和發布。

  3.1.1.6預警啟動

  局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時,按以下程序啟動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提出市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3)市級預警啟動命令發出1小時內,局應急辦通知相關下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

  (4)局應急辦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并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5)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

  3.1.1.7預警終止

  在市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時,局應急指揮部按以下程序終止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市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或撤銷時,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以文件形式發出通知,并在24小時內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3)如預警降級為縣(區)級,由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局應急指揮部負責向預警啟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傳達預警終止信息。

  3.2應急處置

  3.2.1響應級別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根據各類突發事件對道路運輸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為省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和企業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四級。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發布,企業負責企業本身各類應急響應預案的啟動和發布。

  (1)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本預案道路運輸應急市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下達的應急運輸事件,由市運管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下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2)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縣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由縣運管所在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運管機構與縣交通運輸局備案。

  (3)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道路運輸企業根據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響應。

  3.2.2響應程序

  市級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按以下程序和內容啟動市級響應。

  (1)局應急辦對收集到的交通突發事件信息,通過評估確定為市級突發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責成處理的交通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應急響應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市級應急響應,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市級應急響應啟動文件,報送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并于24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3)市級應急響應宣布后,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別決定召集應急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

  (4)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機構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并根據職責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3.2.3信息報送

  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規定的信息報告時限,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的信息報告機制。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信息報告,執行“零報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市公路局負責填報。《信息報告》具體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的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的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相關救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其他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增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執行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等。

  3.2.4響應終止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終止時,市交通運輸局采取如下終止程序:

  (1)局應急辦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應急反應進展情況并參考專家咨詢組的意見,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終止市級應急響應狀態,如同意終止,則簽發應急響應終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預案規定采取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揮的,則必須報其批準。

  3.3善后與評估

  3.3.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對因參與突發事件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3.3.2調查與評估

  應急運輸狀態解除后,總結評估小組具體負責市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行動的調查與評估工作。調查評估結果須編制評估報告并按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的基本概況。包括事件種類、預案級別、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應急運輸的需求特征等。

  (2)應急運輸的執行情況。包括應急運輸預案啟動級別、時間、地點、運輸線路、應急物資的種類和數量、投入的運輸人員和裝備情況、貨運周轉量、人員傷亡和裝備與貨物的損壞情況、運輸任務完成情況等。

  (3)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訓;

  (4)應急運輸工作建議。包括對相關預案進行修改與完善的建議、對完善應急運輸保障的基礎設施、裝備及運輸組織等工作的建議,對與應急運輸保障相關的政策、法規等的合理化建議。

  3.3.3征用補償

  道路運輸應急征用的補償原則為:“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信息發布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新聞發布工作,按照市新聞辦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相關規定執行。

  4應急運輸保障

  (1)專家隊伍

  為確保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決策的科學性,需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專家應急隊伍。專家隊伍包括運輸管理專家、車輛專家、道路橋梁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分析專家等各相關領域專家。

  (2)管理隊伍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人員隊伍由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企業任命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領導機構的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過程中的組織、指揮、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

  (3)運輸隊伍

  各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人員構成按其作業性質包括:運輸人員、維修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4)應急車輛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車輛的儲備工作,建立市、縣二級應急運力儲備,包括客運應急運力儲備和貨運應急運力儲備,儲備車輛的類型與結構除了常用的普通貨車和廂式車外,還應配備適量的冷藏車、油罐車、大件貨物車和危險品專用車等特種貨運車輛,以滿足不同種類的應急物資運輸需求。

  (5)車輛集結地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建立客貨運輸站場信息庫,選擇交通便利,停車及辦公條件較好的站場作為車輛集中停放點,客車車輛,普通貨運車輛等集中停放待命,并派駐工作人員進行車輛調度管理;特殊車輛在所屬單位集結待命。

  (6)應急資金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按規定程序列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中。

  5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演練。

  (2)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宣傳與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宣傳培訓。應急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應急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能。

  (3)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能力評估,建立規范化的評估機制,綜合組織體系、重點保障單位分布、應急運力數量、規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5.4責任與獎懲

  (1)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道路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專項預案,今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結合實際適時進行修訂,并報上級備案。

  (2)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轄區、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對惡劣天氣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在發生惡劣天氣期間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點,特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增強優患意識,常抓不懈,確保一旦發生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能夠有效組織、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機構

  1、應急小組成員及職責

  成立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部署本部門的搶險救援工作;接到臨災警報后,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及時、有效、果斷地開展防災、抗災、救災的指揮工作;準確、及時、詳細掌握災情的情況以及發生變化情況,并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及時總結搶險救援情況。

  2、應急小組主要職責

  (一)聯系協調

  及時接受傳達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下達局工作領導小組各項指令,對雨雪冰凍惡劣天氣應急工作進行聯系協調。

  (二)應急執法

  組織執法人員檢查違規違法運輸行為。

  (三)車輛保障

  要備齊充足車輛,并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需要轉移群眾時,應按照上級要求立即調動車輛,到達指定地點,并組織群眾轉移。

  三、應急措施

  1、因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狀況達不到車輛通

  行要求,要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采取停運或調整班次等措施。同時應急小組要深入運輸一線,對違反規定繼續營運的`車輛嚴厲查處,從重處罰。根據當時實際情況、路況情況,組織滯留客車、旅客或貨車疏散。另外,要認真做好旅客服務工作,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因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部分道路損壞,車輛無法通行,要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指揮部,以最快速度恢復通車。

  四、工作要求

  1、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認真落實工作職責。

  2、在接到信息后,應立即組織人員進入臨戰狀態,充分做好搶險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應急小組、搶險人員、物資、車輛以及相應器械的及時到位。

  五、附則

  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必須按預案規定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快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玩忽職守、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3

  一、基本原則:

  為進一步強化我公司春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應急救援機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防治結合”的宗旨,強化紅線意識,提高贛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事故處理的有效性,使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更加規范化和程序化,進一步控制事態的發展,縮小影響減少損失,充分保障公司各項生產工作秩序穩定有序。依據有限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針對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20xx年春運安全生產處理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為加強春運預案的組織領導,確保公司在發生春運安全生產事故時,各項應急救援措施落實到位,快速、及時、有序的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公司成立春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于軍昌

  副組長:王新民樊銀生張耀先

  成員:高維斌于浩朱海港張長軍

  陳維全王經宏房春亮王娟

  2、領導小組下設“事故應急救援處理處”,負責全面落實領導小組制定的各項應急措施和方案,辦公地點設在公司安保科。

  3、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的具體組織實施。

  ②協調內外部關系,制定應急方案,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執行情況。

  ③組織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搶救和應急處置工作。

  ④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損失。

  ⑤根據事故性質,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⑥指導安保科制定防范措施。

  三、信息報告:

  1、各個科室應嚴格執行公司的信息報告制度,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現場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應利用一切條件,迅速撥打當地的救援電話請求幫助,同時向公司領導小組報告案情。

  2、公司在接到報案后,應迅速查明案情,并以電話和傳真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和保險公司報告事故的情況,涉及旅客意外傷害和商務事故應同時向有限公司客運處報告。

  四、事故報告的時限規定及后果預測:

  1、發生一般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安保科按事故等級時間規定上報安全處。

  2、發生重大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報案后,應立即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報告,并組織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

  3、發生特大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最短時間內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報后應立即向總公司安保處報告,事故報告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公司領導帶領有關科室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并隨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變化情況。

  4、各科室管理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在預案啟動后及時向公司報告各類有效信息。報告方式采用電話、傳真或專人報告

  5、安保科在查明案情后,應根據事故中的人員傷亡情況,財產的破壞程度和事故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所需的物資品種和資金的需求量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事故的后果預測,并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限公司安保處。

  五、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程序與響應:

  當發生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應有日值班領導下達,安保科為預案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部門,啟動與響應程序為:

  1、道路交通事故、旅客意外傷害事故現場處置程序:

  ①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應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所在單位報告。

  ②安保科接到報告后,應通過安全網絡立即與公安部門和安全協作單位聯系,了解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并按規定的內容向總公司報告。

  ③公司和安保科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會同公安、醫療機構組織搶救傷員和財產,減少事故損失。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并對當事人再次進行詢問。

  ④事故處理人員必須做好傷亡人員親屬的思想穩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縮小事故影響。

  ⑤制作圖片和事故現場圖,采集行車記錄儀的數據,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初步分析。

  ⑥對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及年齡、傷勢程度等。

  ⑦對車輛損失進行勘察,并會同保險公司和物價定損部門,對財產損失進行定損,確定車輛維修地點。

  ⑧對事故所需的費用進行估算,督促當事人或承包人盡快籌集資金。

  2、其它事故現場處置程序:

  ①事故處理相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并組織人員配合救援部門立即救護傷員,搶救財產。

  ②對事故現場進行詳細勘察,收集證據,查明事故原因。

  ③對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的內容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及年齡、傷勢程度等。

  ④對財產損失進行評估,確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⑤制定善后處理方案,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六、事故的善后處理:

  1、事故處理人員應以高度的責任心維護企業和承包人合法利益不受損失。耐心的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在國家規定的賠償范圍內進行賠償。對超出的.部分,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或征得當事人的同意。

  2、對案卷資料應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案卷資料齊全有效。對交通事故中對方無賠償能力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財產保全。對在其它安全生產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員,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3、事故處理結束后,事故處理人員應及時對案卷資料統一進行整理登記。凡涉及保險索賠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凡在公司內統一保險的車輛由安保科審核登記,報送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在總公司安保處保險的車輛報有限公司安保處審核登記,由安保處統一報送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其它案件按有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七、相關要求:

  1、職能科室要明確職責,統一思想,嚴格執行公司領導小組的指令及預案的規定,形成上下聯動,不得擅自更改領導的指令。

  2、管理人員應保持聯絡暢通,服從領導小組調動,及時到崗,堅守崗位。

  3、輕微、一般事故由安保科負責處理,重大事故報有限公司安保處協調處理。

  4、預案中未涉及到的特殊情況,執行有限公司指令。

  5、在執行過程中,應做好相關記錄,預案解除后應及時分析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備案及上報有限公司。

  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交通運輸行業總體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0篇)4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印永營王淼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冰雪災害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3)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時的道路運輸應急,或由縣政府責成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是全省三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省、市、縣)的組成部分,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縣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客運、貨運的副所長擔任。縣農村公路管理所等單位負責人為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保障工作;

  (2)根據需要,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3)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4)負責落實省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人員、車輛、物資、設施、設備。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農村公路管理所負責在農村公路上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協助管理應急保障車輛隊順利通行。

  2.4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道路運輸管理所,辦公室主任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匯總我縣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縣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選派一名副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道路交通應急運輸工作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被保障地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督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污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上級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縣交通運輸局和其所屬道路運輸管理所必須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指導和協調各有方面開展預警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縣交通運輸局在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相應的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Ⅱ級(市級)、道路運輸保障Ⅲ級(縣級),道路運輸保障三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縣組織實施Ⅲ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

  4.2Ⅲ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我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類別、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縣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Ⅲ級響應時,交通運輸局及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與上級應急保障機構、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Ⅲ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縣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1)應急運輸力量包括政府及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縣應急運輸車隊規模為:25臺客車、20臺貨車、2臺危險品車輛,總計應急客貨車輛47臺。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轄區內1至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提出申請,調用市或其他縣的應急運力,以保證應急物資運輸任務完成。應急車隊人員一般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以及帶隊人組成。

  7.3獎勵與責任

  (1)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應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縣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2)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更新相應應急預案,確保與省、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xx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xx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xx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于xx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縣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xx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后,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后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xx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著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于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系,以保證上傳下達,并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范,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干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縣交通運輸綜合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搶險救援等工作,完善應對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體制機制,提高交通運輸應急響應能力,有效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

  (三)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的特點、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I級預警(特別重大)、Ⅱ級預警(重大)、Ⅲ級預警(較大)和IV級預警(一般)四級。

  1.I級預警

  指突發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省道主干線中斷,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24小時以上,通行能力影響周邊地區;或急需政府出面協調有關部門或武警部隊共同組織援救或需上級交通部門協調外地進行援助。

  發布I級預警報縣局指揮中心,由局指揮中心上報縣政府,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同時上報省市交通部門。

  2.Ⅱ級預警

  指突發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省道主干線交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通行能力影響范圍在本縣以內,發出Ⅱ級預警。

  Ⅱ級預警報縣局后,由縣局上報縣政府同意后,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同時報省市交通部門備案。

  3.Ⅲ級預警

  指突發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公路交通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內、6小時以上,通行能力的影響范圍在本行政區域內,發出Ⅲ級預警。

  Ⅲ級預警報縣局后,報經縣政府同意后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

  4.IV級預警

  指突發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公路交通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6小時以內,通行能力影響范圍在本縣內,擬發出IV級預警。

  IV級預警報縣局后,由指揮部啟動并實施本級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縣境內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公共事件引起省道、縣鄉道路、專用公路等干線公路出現交通中斷或較長時間阻塞,需及時疏通;公路、橋梁、隧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及時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因地質災害,公路建設工程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需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處置,以確保公路暢通等應急行動。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交通安全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縣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處置以屬地為主,實行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交通安全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

  2.職責明確、規范有序。根據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現有職責明確其應急任務的分工和具體職責,確保所建立的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響應程序規范有序。根據交通安全事故的嚴重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在應急過程中,交通運輸局與縣水務、國土、公安等部門密切協作,建立健全應對安全生產事件的聯動機制,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管理水平。使應對安全生產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在依靠專業救助力量的同時,充分利用屬地應急資源,發揮武警、消防、社會公眾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3.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切實履行交通部門應行使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交通安全生產事件的首要任務,快速協調,科學調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堅持常備不懈、預防在先的思想,做好應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工作準備和物質準備。加強應急隊伍培訓和防災抗災救災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成立府谷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局長任副總指揮,交通系統局屬各單位一把手、各工程管理處處長、各鄉鎮分管交通領導為成員。

  2.應急指揮部的具體職責如下:

  (1)研究、審議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和運行機制;

  (2)決定啟動和終止交通應急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各部門負責的重大安全事故;

  (3)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重大安全事故處理情況,傳達和執行本級指揮機構的決定;

  (4)應急處置道路因雨、雪、霧等惡劣氣候或水毀等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交通阻斷,快速排除險情和障礙,并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5)根據需要,會同縣安監局、公安局、衛生局、水務局、國土局、氣象站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應對交通安全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6)當交通安全事故等級過高交由縣人民政府應急處置機構統一指揮時,按政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具體執行相應命令。

  (二)辦事機構與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主管安全副局長兼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安全事故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行動方案;

  2.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系統相關的各類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3.組織公路交通應急培訓和演習;

  4.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5.做好交通安全事故日常接警值班工作。

  (三)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職責

  縣交通局:做好交通運輸各類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提供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等。

  縣農管站:制定和完善應急處置隊伍及后備人員保障、公路搶險機械設備保障計劃。及時組織修復因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省道、縣鄉道路等干線公路交通中斷的應急行動。

  縣運管所:按照應急客貨運輸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應急運輸保障計劃,及時調配車輛,滿足各類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緊急處置的需要。參加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航管站:按照應急工作要求,配套完善應急運輸保障計劃。根據特殊情況對墻頭、磧塄、白云鄉碼頭的船只及時調配,滿足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的需要。

  各運輸企業:制訂和完善各項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適時組織人員進行實操演練。按照應急工作要求,落實應急車輛(船舶)及保障人員。

  (四)應急協調機制與協作內容

  應急響應交通運輸事故時,需縣人民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處置的特別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故的級別和類型,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處置建議,請求縣人民政府協調相關應急救援機構參加應急協作。有關協作內容如下:

  1.公安、消防部門:協助維護交通事故生產現場交通、治安秩序,實施交通管制、撲救火災、控制爆炸險情、清除危險品等。

  2.武警部隊:協助組織部隊參加交通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3.通訊部門:根據交通應急工作的需要,協助提供有效的通訊保障。

  4.衛生部門:協助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傷病人員進行救護。

  5.環保部門:協助做好事發地域的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污染控制與處置建議,核實污染損害情況。

  6.氣象部門:協助提供氣象監測實況,提供近期天氣預報和氣象災害警報。

  7.財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協助落實應急工作相關經費。

  8.新聞單位:根據應急指揮機構的安排,協助做好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

  三、應急響應、處置與解除

  1、一般和較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Ⅲ、IV級預警事件)

  (1)一般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道班、路政大隊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接到突發交通事件報警后,應急指揮部要按照事件的種類和性質,立即組織調動相關責任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根據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組織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并將事件處置有關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報縣政府。

  2、重大和特別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和處置(I、Ⅱ級預警事件)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各單位要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開展現場處置,并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處置和進展情況。

  (2)接到報告后,應急指揮部立即向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指揮部領導及相關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隨時按照上級指示調整事故處置方案。

  3、其他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及處置

  在森林火災、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重大動物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群體性治安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中,各單位要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主要任務是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在公路基礎設施受到危害或者損害時,要組織專業應急隊伍盡快搶修,恢復交通。可以根據應急工作的需要,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緊急調集和征用交通運輸工具,運輸、疏散人員和物資。

  4、應急解除

  符合下列條件的,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及時解除應急反應所采取的各項特別措施,向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佐證資料,并由新聞媒體宣布預警結束。

  (1)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3)交通安全生產級別得到控制和消除。

  (4)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良好安置。

  四、預防和應急保障

  1、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結合管轄范圍內的實際情況,制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隊伍,落實責任。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應當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處置難度分類編制,要符合實際,具備操作性。

  2、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根據運輸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處置的有關物資儲備。

  3、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使各種設施、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水平。

  4、局屬各單位、各工程管理處、各客貨運公司應當廣泛開展運輸安全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職工和人民群眾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后期處置

  1、人員安置。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因情況特殊發生人員受阻無法返回需要安置時,所涉區域政府要主動支援,開展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醫療機構實施搶救。

  2、征用物資的補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因應急而緊急征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征用物資的單位應提交征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被征用物資投入使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救助保險。應急救援人員的保險應由所在單位進行投保;受災人員由事件發生地的社會救助機構及時實施救助,相關保險公司應當及時確定理賠方案,盡快對受災人員實施保險賠付。

  4、調查報告與后果評估。交通應急狀態解除后,應急工作指揮部應盡快做出應急事件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事件處理的經驗教訓、災后恢復和重建的建議等。調查報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5、災后重建。災害發生后,交通局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六、附則

  1.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受傷、致殘、遇難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各種待遇;對拒絕參與救援、延誤救援時機、救援不力并因此導致事件擴大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更新和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7

  為了認真貫徹雨雪凝凍等惡劣氣候下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惡劣天氣的應對能力,增強我縣交通運輸應急措施的系統性和協調性,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冬季特殊天氣(雨、雪、霧、交通結冰)等氣候條件下交通運輸應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切實落實冬季交通運輸工作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指揮到位、人員到位、物質到位、措施到位、搶險及時,確保冬季特殊氣候條件下交通運輸各項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為加強冬季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安龍縣交通運輸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坤麟

  副組長:胡明康、王春福

  成員: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水運企業、城市公交、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指揮公路、橋涵的搶險工作,確保冬季交通運輸暢通;負責組織全縣冬季公路水路運輸搶險工作;組織落實好搶險運輸車輛,并保證在接到指令規定時間投入足夠的客運、貨運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股,胡明康副局長兼任辦公主任,局安全監督股人員為辦公室成員,24小時值班電話0859-521xxxx。同時,成立道路運輸、水上交通、運營公路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一)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胡明康

  副組長:羅雅

  成員:道路運輸股全體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城市公交、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全面負責冬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信息和情況。

  1、應急保障一分隊:

  隊長:陳治江

  成員:蘇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龍、唐本廣、孔德勇、賀渠、薛德貴、曹傳炳、車龍金、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負責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巡游出租汽車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客運、公交出租車輛運輸保障;對客運、公交出租企業突發事件進行應急救援處置,保障應急人員及時到達事發地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將遇險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2、應急保障二分隊:

  隊長:賀如國

  成員:葉鼎嵩、常楠、庹定濤、王安華、張鵬、羅貴鋼、何翔、蔡金橋、賀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負責人、機動車維修企業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培訓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貨運車輛運輸,保障應急物資的順利運輸;對貨運、維修、駕駛培訓企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貨運、維修、駕駛培訓企業開展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運營公路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王春福

  副組長:田仁杰

  成員:工程建設技術組、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全體人員

  負責認真做好冬季縣鄉道公路養護和保暢工作,加強對危橋、涵洞以及破損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對于因冰雪災害及事故損毀造成的交通阻斷,及時趕赴現場,制定搶修方案,指導突擊搶修,負責做好繞行線路及便道技術保障工作;備足防滑料、融雪劑等除雪物資,提前聯系并調試除雪機械(裝載機、推土機、平地機、除雪車、翻斗車、養護作業車、融雪劑、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組建應急保障突擊隊,強化工作培訓和應急演練,確保遇到緊急情況能夠拉得出、打得贏。負責及時收集道路毀壞險情情況,定期、不定期向局領導匯報險情情況。

  (三)水上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小組:

  組長:董順德

  副組長:陳治陽

  成員:航務股、海事股、高壩中隊、平班中隊全體人員、水運企業負責人

  負責提供必要的船舶運輸保障;對冬季水上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及處置工作,承辦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級別及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預警。

  (一)特別重大交通運輸事故(I級)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運輸事故(Ⅱ級)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元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較大交通運輸事故(Ⅲ級)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元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運輸事故(Ⅳ級)四級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五)其它情況

  根據縣安委會、縣應急局指示,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后,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監測事件變化情況,做好相關應急響應工作,并嚴格按照《中共安龍縣委辦公室安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單位主要領導和上級相關部門。

  1、IV級響應

  一般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2、III級響應

  較大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并與縣安委會、縣應急局及時聯系,加強信息反饋,在必要的時候請求縣安委會的協助,并根據事態發展做好高級別響應的準備工作。

  3、II、I級響應

  重大、特別重大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并在縣人民政府、縣安委會的指揮下,負責交通運輸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并經核實確認發生后,應立即向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安委會、縣應急局報告。

  (三)應急處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交通運輸的`應急或搶修方案,保障道路暢通和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狀況,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幫助做好事件應急處置。

  (四)信息發布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我局將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五)應急結束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交通運輸應急任務完成,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霧、雨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車輛無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積壓時,執法大隊、運輸企業和車站管理人員要到車站進出口,負責維持車輛出站秩序;臨時調派到車站的執法人員要組織運輸企業和車站管理人員協助公安人員維護站內外秩序;切實做好道路上滯留人員和車輛的服務工作,提供取暖設施,保證滯留人員和車輛餓不著、凍不著、有燃油,讓司乘人員了解公路封閉情況和采取的各種措施,取得他們的支持和諒解。

  2、遇塌方、突發事故等情況致使道路阻斷的。由客運站發布公告,報執法大隊批準后更改客車途經點。在道路恢復暢通后告知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班線調整回原線路運行事宜。如遇斷道又無法提供經濟安全繞行線路的,客運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釋宣傳和退票工作;養護中心應及時上報的同時,調動搶險隊及機械設備搶修便道,設置繞行警示標牌,協調當地交警疏導交通。

  3、落實應急備用運力,必要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會車輛參加縣內中短途客運。征用車輛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并持執法大隊出具的證明運行,運行前要對駕駛人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客運業務教育。

  4、重大節假日客流高峰期間,按照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的規定,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運輸企業要足額配備駕駛員,客運站要合理安排調度正班及加班車輛,避免疲勞駕駛。

  5、客運站要為調用應急運力提供專門的停車場地,并為其駕駛員提供食宿安排;對調派到車站加班車輛的駕駛員,車站要負責安排休息地點,保證駕駛員得到足夠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報請縣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有關的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指定醫療機構實施搶救,直至脫離危險并安全出院。

  2、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征用物資、運輸車輛給予補償。

  3、相關單位要及時做好事故總結評估工作,積累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七、附則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等方面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要及時組織修訂。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境內發生的交通運輸自然災害、生產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中物資、人員運輸保障和道路保暢。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8

  為切實做好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的平安與發展。根據省、市、縣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實際,特制定略陽縣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規、規章,根據略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通知》(略安委會發〔2022〕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略陽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為便于我局開展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工作而編制。

  二、名詞術語解釋

  1.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地區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2.應急預案:是指為了有效預防控制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或者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能夠采取有效應對處理措施,防止事態和不良影響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而預先制定的事前預防和事后處置的工作方案。

  3.本預案所稱縣交通運輸局是指略陽縣交通運輸系統,包括公路事業單位和營運企業,公路場站的建設施工單位和營運管理企業。

  4.事件現場主管單位:本預案所稱事件現場主管單位是指事發當事人所屬的單位、企業或事發現場所在的屬地管理責任單位、責任企業。

  三、交通系統安全生產應急工作任務

  1.社會常見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需要交通系統提供快速反應、調運及時、安全高效的交通運輸保障,預防和處置社會突發公共事件需要交通系統的運輸場站、公路相關經營企業提供公共場所和基礎設施方面的配合和保障。

  2.交通系統發生突發事件,交通系統應急指揮機構必須在第一時間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控制和協調處理,確保行業穩定和社會穩定,將人民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縣交通運輸局必須盡快建立體系完備、覆蓋面廣、高效運轉、反應靈敏的應急統一指揮系統,扎扎實實做好行業預防控制與應急準備工作,全力配合縣政府應急處置機構做好交通應急保障和維護交通行業穩定的應急工作。

  4.遵循原則。以人為本,保護群眾,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采取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失。

  5.責任明確,分級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要責任明確,落實到人。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職責明確,分工負責,按既定程序和方法快速上報和處置。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處置的應急處置模式,建立交通系統配合縣政府執行任務應急預案、全局統一指揮處置行業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交通系統行業和單位專項應急子預案三級預案體系,按接報突發事件的信息類別快速啟動相應預案,分級控制和處理,分級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有效預防,快速啟用。科學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科學預防,準確預防,有效預防。首先要建立反應靈敏的信息接報和信息服務體系,準確確認信息,準確預測預警。要防患于未然,采取措施防止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防止或控制突發公共事件的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后果。應急工作預案要注重操作性、適應性、實用性,一看就懂,一看就能操作;要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系統信息報告體系,實行“上下結合、條塊結合、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信息網絡,及時、迅速、有效收集和上報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保持信息暢通、通訊暢通,接報突發事件信息能快速反應,依法快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實現早預防,早控制,早處理。

  7.平戰結合,常備不懈。要樹立應急工作日常做的意識,平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和機制準備,做好預防和演練工作,確保事發時能夠高效快速發揮作用,經常性的日常工作與事發時的應急工作結合進行,做到常備不懈,事發即來,來之能戰。

  8.依法規范,系統聯動。應急工作要以交通運輸系統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全面規范和健全交通運輸系統主體應急預案、配合縣政府執行任務的運力保障預案、系統內各行業各單位的專項子預案,建立統一指揮、專項負責、責任到人、處理得當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模式。整合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所有運力保障和應急保障資源,構建功能完善、內容全面、覆蓋面廣、信息共享、決策科學的應急技術支持平臺;準備一批統一管理、質量過硬、技術熟練、反應迅速的應急保障運力資源;建立一批專業知識精湛、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經驗豐富的交通運輸行業決策咨詢專家組織,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集體聯動,各自發揮作用,科學解決問題。

  9.公眾知情,群防群救。預測到即將發生公共事件或發生公共事件后,要按照有關信息披露制度規定,通報一定范圍內知曉;對于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事件要及時通過社會媒體向社會公開,避免謠傳的信息先入為主擾亂公眾視聽,引起不必要的損失。對于需要全社會人民群眾共同協防控制的公共事件,要及時向人民群眾傳達正確的處理辦法,做到群防群救,防止不法分子借機生事,擾亂社會正常秩序。

  四、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交通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各經營企業、交通公共場所和交通工程建設工地等。

  2.本預案適用范圍為:配合縣政府執行應急工作任務,用于略陽縣交通系統公路、機動車服務、出租車、交通工程建設管理等交通領域所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3.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分類分級

  (1)略陽縣突發社會公共事件

  略陽縣突發社會公共事件是指略陽縣行政區內突然發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主要有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

  (2)略陽縣交通系統突發公共事件

  略陽縣交通系統各事業單位、各經營企業、各交通場站交通系統公路運輸、機動車服務、出租車、交通基礎設施管理、交通工程設施建設等行業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恐怖事件、行業從業人員集體過激行動、主干道路不暢、重要節假期(含黃金周、春運)運力緊張、重大活動現場運力緊張、行政執法沖突、公共衛生(如新冠、禽流感等)等公共事件。

  (3)突發公共事件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交通運輸系統應對的突發公共事件原則上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對小范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交通行業穩定、社會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但相關科室、基層單位和企業能夠處置的事件。

  (5)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復雜,對一定范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后果,但只要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和企業調度有關資源,必要時由縣交通運輸局相關專項應急機構業務指導就能夠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6)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復雜,對一定范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后果,需要縣交通運輸局或縣相關專項應急機構調度縣有關部門、單位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7)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非常復雜,對略陽縣的政治穩定、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后果,需要縣安委會統一協調、指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8)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可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級預警,并依次采取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Ⅱ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Ⅰ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9)分級規范

  具體突發公共事件分級和預警級別的量化標準,由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參照有關法規政策、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五、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略陽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張秦嶺

  副組長:裴明勇古久能

  成員:王永軍劉黎明康健樊浩馬繼武

  黃海軍湯波王輝周宗濤楊月亮

  方世超郭華成彭翠萍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統一編導,協調指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全系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所需各類物資、設備、人員調用。

  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適時發布、通報(并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5.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重大危害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6.為救援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為救援工作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

  7.及時分析事故源的變化,為救援行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辦法(必要時邀請有關部門參與救援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工作組、應急救援隊、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組、事故調查組。

  (一)信息工作組

  組長:裴明勇

  成員:湯波付建菲張洋黃敏邵春彥

  工作職責:

  1.負責對網絡輿情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及時、全面掌握與該事件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給決策者在較短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2.及時匯集、整理、分析突發事件產生的網絡輿情,與相關部門會商解決對策,及時做好與相關網絡媒體溝通工作,在第一時間內發出官方聲音,有效引導輿論,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產生的不良影響;

  3.根據網絡輿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時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會。對于特別重大網絡輿情,由局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權威消息。

  (二)應急救援隊

  根據交通運輸行業特點,決定成立公路施工應急救援分隊、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水上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道路安全應急救援分隊。

  總隊長:古久能

  隊員:王永軍馬海鵬康健劉黎明楊月亮

  方世超郭華成彭翠萍湯波馬繼武

  周忠濤周衛國李慶朝王輝李慶豐

  周小華黃海軍王龍王新政葉飛

  劉光輝楊俊樊浩張洋蒲建

  黃靖彭泰云李鋼陳明春陳立志

  葉小軍

  1.公路施工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黃海軍同志擔任,隊員:劉黎明馬繼武李慶朝王輝張洋彭泰云葉小軍。職責為:

  ①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調運;

  ②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救援現場;

  ③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送工作;

  ④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2.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康健同志擔任,隊員:李慶豐楊月亮周忠濤蒲建

  方世超郭華成彭翠萍。職責為:

  ①迅速調集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②按照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的意見實施救援;

  ③協助事故調查組和善后工作組做好相關工作。

  3.水上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樊浩同志擔任,隊員:湯波李鋼陳明春劉光輝

  周衛國楊俊。職責為:

  ①迅速調集水上救援人員、船只及設備,必要時請求上級海事部門救、撈人員及設備支持;

  ②負責指揮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③協助水上事故的調查工作。

  4.道路安全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王永軍同志擔任,隊員:馬海鵬周小華王龍王新政葉飛陳立志職責為:

  ①接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報告后,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救援工作,堅持先救人的原則,首先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②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調運;

  ③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

  ④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⑤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張紅瑞全漢莉陳芬芬陳明春

  工作職責:

  1.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

  2.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

  3.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四)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組

  組長:劉黎明

  成員:郭自軍葉飛陳一閩賈睿黃靖

  工作職責:

  1.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3.籌措緊急救援過程中所需資金;

  4.為現場救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5.負責事故單位職工、家屬的救助、安置及各種相關政策解釋工作;

  6.負責工傷鑒定、賠償、保險等政策解釋及相關業務。

  (五)事故調查組

  組長:王輝

  成員:黃海軍李慶朝周宗濤樊浩張洋王龍裴春艷陳立志

  工作職責:

  1.負責事故的調查,進行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邀請有關部門參與調查處理);

  2.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3.制定預防措施。

  六、應急工作組織體系

  1.專項子預案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主體預案和各類專項子預案。各單位和交通系統各企業要根據本預案成立應急組織結構,負責本領域、本單位專項應急預案的具體編制、演練、應急啟用和實施、完善等工作,并接受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和管理。各專項子預案要列出工作人員通訊表,并及時更新和公布。專項子預案工作人員負責做好日常準備工作,遇到與職責相關的突發事件發生時如無特殊原因必須無條件立即到崗執行應急工作任務和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

  縣交通運輸局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按照一定的應急組織體系、工作流程、信息流程進行,應急機構人員要及時更新聯絡方式,保持通訊暢通。

  3.應急值班

  實行24小時接警值班制度,交通運輸系統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政務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確保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交通系統各單位和個人一旦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征兆或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有責任迅速通過值班電話0916-4x2xx15或110、119、120等特服電話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4.通過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系數、發展趨勢等及時進行分析,科學預測,按程序向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分析結果,提出處理建議和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建議,提請應急指揮中心向社會統一發布預警信息。

  5.預警信息發布后,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單位根據預警級別及時通知交通系統有關單位采取行動,進行事態控制和預防準備工作。

  七、應急響應

  1.分類響應。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發出的社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或接到交通系統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啟動縣交通運輸局主體預案,根據需要即時啟動交通系統專項預案、調動相應機構人員執行應急工作任務。

  2.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警情信息和上級指令后立即按程序啟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

  3.縣交通行業發生安全事故時,啟動《略陽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4.縣客運行業出現不穩定警情或發生突發事件,影響行業正常運營和社會安定,啟動《客運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在特殊地區或特殊時期出現部分或大面積人員滯留情況時,啟動相應運力保障預案,如《黃金周運力應急預案》、《春運運力應急預案》等。

  6.縣交通運輸局其他各行業、各單位、各企業發生突發事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事件主管單位、主要責任企業分別按程序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

  7.各單位、各運營企業發生突發事件或接到應急工作機構下達的指令信息后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本企業的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先期應急處理或配合應急工作機構執行應急工作任務。

  8.分級響應。交通系統一般或較大突發事件,突發事件現場主管單位、責任企業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本企業的應急預案,采取措施進行先期應急處理,同時將情況及時上報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若事件主管單位、責任企業不能獨立處理時,再報請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成立現場處理小組,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并由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負責信息上傳下達和對外發布。

  9.基本響應程序。交通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主管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在事發接警后15分鐘內啟動本單位(企業)、本行業為主體的先期處置預案機制,并報所在地政府機構參與處理。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對初步判定屬于重大或特別重大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在事發接警后30分鐘內向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同時向上一級報告。

  10.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報初步判斷為重大或特別重大級別的突發事件,要在30分鐘內快速做出綜合分析,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按照分級響應權限通知相關單位,并立即組織專項人員前往事發現場。

  11.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系統啟動后,專項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應根據專項應急預案,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發現場在縣城內的,參與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并開展工作;事發現場在縣城外的,參與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應在1小時內趕到現場并開展工作。

  八、應急結束

  處置工作完畢后,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或事件現場主管單位應及時研判,適時決定應急工作結束。

  九、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十、調查和總結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后工作組在善后處置階段對交通運輸系統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并及時將工作情況報告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再向上級報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企業應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并書面報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企業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應急裝備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各單位、各企業要建立應急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事發時能夠應急使用,保障應急人員和應急經費。各單位、各企業要組織一批年富力強、技能熟練、素質較好的員工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能夠迅速集中,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單位、各企業每年要安排應急工作專項經費,用于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高效開展。

  十二、宣傳、培訓和演習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督促交通系統各機關股室、各單位、各企業、各交通場所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基層干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要向社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向各企業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和公眾提供技能培訓和知識講座,在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介開辟應急知識公益欄目,在中、小學普及交通安全常識和交通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知識,讓公眾掌握發生交通公共事件的科學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1.培訓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交通系統各單位、各企業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班;縣交通運輸局各單位要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教育列入干部學習培訓的內容。

  2.演習

  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有計劃,主動組織或配合進行與各單位的合成演練和協同演習。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交通系統干部群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縣交通運輸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參與應急工作的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預案要求,做好應急運輸車輛、應急技術設備、救援隊伍等事項的檢查工作,并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9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我縣在發生公路交通洪澇災害時能夠及時、有效保障公路橋梁通行,對損壞路段、橋涵和其它交通設施實施及時修復,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減輕公路橋梁災害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抗旱條例》、《國家防洪抗旱緊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系統防汛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不可抗力或是人為因素導致的公路橋梁洪水、暴雨、漬澇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3、工作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預防洪澇災害和強化公路、橋梁排水設施的安全管理放在防洪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和險情,認真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2)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災情的發展情況和對公路設施現狀的影響,科學管理,優化調度,保障安全。并以實施緊急救援為重點,以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為依托,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3)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和公路及橋梁險情,應快速反應,組織人員、機械全力搶險救災,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分級負責、加強督察。公路橋梁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相關單位、部門要齊抓共管,各司職責,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和后果的要依法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二、組織領導及部門職責

  局防汛抗旱應急組織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組組成。

  1、指揮決策機構為光山縣交通運輸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敖日明;副組長:楊長江、胡宗福、周文志;成員:周泉江、李青、胡東升、孟凡輝、潘雨、何健、劉斌。

  主要職責:

  (1)在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防汛抗旱工作,協調處理相關事項;

  (2)部署和組織本系統防汛督查和人員物資、機械車輛準備儲備,督促檢查水毀公路、橋涵的修復,解決影響交通安全的有關問題;

  (3)制訂和組織實施防洪搶險工作方案和預案,并上報指揮決策機構,貫徹執行上級防汛調度指令;

  (4)負責本單位防汛經費和應急物資、車輛機械的計劃、管理、調度,以及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調配;

  (5)開展防汛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搶險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

  (6)研究解決有關防汛搶險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2、綜合協調機構是防汛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聯系人:何健;辦公室成員由局屬各單位分管安全領導組成。

  值班電話:8855171 8855177 傳真電話:8855171

  主要職責:

  (1)向各工作組傳達上級部門以及防汛指揮中心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到位;

  (2)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信息報告,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報告;

  (3)負責災情和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的發布;

  (4)及時收集匯總各種工作信息,綜合有效評估災情,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具體情況;

  (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具體工作組。

  根據工作需要領導小組下設2個工作組,分別為:搶險恢復組、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

  (1)搶險恢復組

  搶險恢復組由公路局和農村公路管理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因災損毀、堵塞公路的修復、疏通工作,保障交通運輸暢通;當路面、橋涵沖毀或中斷時,要立即修復便道,確保車輛安全通過;負責對易受洪水威脅的公路、橋梁以及危橋、險橋等交通設施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巡視,排除安全隱患,及時維修和加固,確保安全度汛;負責完善危橋、險橋、易發生水毀路段的應急搶險預案;負責對重點橋涵、邊溝、河道等排水構造物的維護和巡視,確保排水暢通;負責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汛工作,盡量避免施工材料、機械設備財產損失。災情過后,要盡快對受影響的路段、橋梁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盡快恢復災情損壞的水毀路段,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2)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

  轉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組由執法所、運管局、海事處、汽運總公司、光山客運公司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人、車、物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協助公路交通救災物資的運送,組織機械、車輛、人員搶險救援。

  三、汛情分級

  共分為四級:

  (1)Ⅳ級藍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b、發生局部性的洪澇災情,災情繼續發展;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時,重點地區大部分尚在防御標準范圍內。

  (2)Ⅲ級黃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潰壩或已垮壩。

  即重點地區已接近防御標準,一般地區已超過防御標準。

  (3)Ⅱ級橙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b、縣境內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干流發生5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大部分地區已超過防御標準。

  (4)Ⅰ級紅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干流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洪地區大部分已大大超過防御標準。

  四、防汛處置措施

  1、一般汛情(Ⅳ級藍色預警)的處置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掌握汛情,主持汛情會商;組織防汛趨勢分析,提出對策措施;督察有關部門做好防御洪水準備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汛情;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指揮部部署、指令、意見,并督促實施。

  局防汛辦公室:負責人進崗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及時做好信息匯總和傳達報送工作。

  2、較大汛情(Ⅲ級黃色預警)的處置

  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調度方案;根據汛情趨勢,分析可能造成的災害,制定對策;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汛情、災情和抗洪搶險意見,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情況。

  工作組、防汛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搶修被損壞的公路、橋涵等設施或開通臨時便道,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交通暢通,并及時向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匯報防汛工作開展情況。

  3、重大汛情(Ⅱ級橙色預警)的處置

  交通系統防汛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召開緊急會議,指揮抗洪搶險工作;組織救災救援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制定對應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工作組、搶險防汛隊伍進崗到位。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檢查排查公路橋梁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明確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

  4、特別重大汛情(Ⅰ級紅色警報)的處置

  防汛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防汛指揮部擴大會議,通報汛情、災情,部署抗洪救災工作;宣布進入緊急狀態;決定實施重大突發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特大洪水搶險救災的其他重要事項。

  全部工作組進崗到位,各司其職,做好抗洪搶險工作。

  五、宣傳報道

  局防汛辦公室應按照縣防汛指揮部的部署,及時進行抗洪搶險的宣傳報道,負責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抗洪搶險等有關信息,上報有關災情動態。重大災情宣傳報導、報道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次生災害處理

  在災區易發生災害的道路和橋梁,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強檢測、預報、預防和治理,防止災情擴大,減輕財產損失或消除災害隱患。

  七、預案的宣傳教育和演練

  局屬各單位要制訂相應的防汛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搶險救援和協助轉移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便捷運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應急救援和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廣大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干部群眾應急反應能力意識。

  光山縣交通運輸局

  20xx年5月15日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提升我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處置能力,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巴中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1.4分級負責

  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由市政府負責保障。發生一般及以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保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為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公安、應急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原則。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巴中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應急保障任務。

  2.1市級指揮體系

  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中設立交通運輸保障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交通運輸保障組下設辦公室于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系,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匯總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2成員單位構成及主要職責

  成員單位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等單位構成。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負責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鐵路搶通保通保運和航空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負責組織協調駐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

  (1)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要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并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針對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

  (3)儲備衛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設備。

  3.2預警信息收集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系,強化預警信息互通互享,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

  (1)國家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

  (3)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港口、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火車站、機場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

  (4)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各成員單位在接到藍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調度有關運輸保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車船檢修等應急準備。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摸清掌握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本級可調用的交通應急保障力量,迅速準備交通應急保障物資、隊伍和裝備,積極開展搶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啟動

  對應各指揮部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的級別。

  4.3啟動程序

  三級以上響應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簽后啟動,四級響應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啟動。

  4.4響應措施

  當啟動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調派運輸保障隊伍。

  (4)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5)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

  當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時,參照本預案由相應縣(區)視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信息統計和報告

  各級保障組辦公室實行“一事一統計”,統計好調派運輸保障隊伍情況,包括人數、車輛型號和數量,運輸人員物資等情況。

  發出調派指令后半小時、一小時和到達搶險救援現場后十分鐘內向指揮部匯報調派保障隊伍統計表。

  4.6信息發布與輿情

  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市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7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終止與降級按照市應急委統一部署落實。

  4.8總結評估

  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按照市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統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各項資源投入情況,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和預案的.適用性,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市級層面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路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巴運集團等企事業單位組建公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道路運輸應急隊伍、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公安、應急管理和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做好綜合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應急隊伍可以專兼結合,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

  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部隊投入行動時,由部隊派出相關人員融入應急保障指揮體系,負責協調部隊參與保障行動。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保障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范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并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運輸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范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各成員單位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及時組織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應急保障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制定,經市應急委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行業重點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預案制訂單位認為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各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布、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1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低溫雨雪天氣防范應對專題會議精神,積極防范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對交通運輸通行造成的惡劣影響,保障全縣公路安全暢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切實提高應對20xx年春節期間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全縣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安全暢通,保障客運班線、城鄉客運、水上運輸、貨物運輸安全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交通運輸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曹建華,副組長:蕭軍、左忠慰、章效武,成員:呂大可、張英才、蔚迎軍、潘峰、衛思平、陳朝陽、董俊華。領導組下設五個工作組:

  (一)應急協調組

  組長:左忠慰

  成員:董俊華、許晨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統計應急數據及災損、信息上報等。

  (二)應急搶險組

  組長:蕭軍

  副組長:衛思平、楊瑞

  成員:鳳東宏、章新貴、王能、范詩杰

  工作職責:加強積雪、冰凍嚴重路段除雪、清除倒覆竹木和交通疏導,對重點路段開展搶通保暢,全力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1.G205涇縣段、S206涇縣段(鼓樓鋪—雙坑段)

  (1)G205涇縣段

  總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除雪裝載機1臺:

  鏟雪車1臺:

  搶險人員班組10人

  (2)S206涇縣段(鼓樓鋪-雙坑段)

  總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鏟雪車1臺:

  搶險人員班組10人

  物資安排:融雪劑50噸;防滑料20 m;編織袋200個;鐵鍬20把;掃帚20把;反光雨衣及防滑靴20套;照明手電筒4支;手套100雙;標志牌30套;反光錐形筒200個。

  存放點:晏公石山道班

  2.S206涇縣至丁家橋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涇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蒼路、毛郭路、云中路、洗白路、榔蘇路、榔黃路

  總負責人:范詩杰XX

  機械物資安排:鏟雪車2臺、自卸車2臺、巡查車3臺、公務車2車

  (1)涇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蒼路、毛郭路、云中路等

  涇縣春雨搶險小組15人,聯系人徐中秋XX

  機械物資安排:鏟雪車1臺,巡查車1臺,自卸車1臺物資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業用鹽7噸

  (2)洗白路、榔蘇路、榔黃路等

  涇縣志輝公路養護搶險小組10人,聯系人張志龍XX

  機械物資安排:鏟車1臺,巡查車1臺,自卸車1臺

  物資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業用鹽7噸

  (3)S206涇縣至丁家橋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等

  涇縣華通搶險小組20人,聯系人劉騎兵13805628627

  機械物資安排:鏟雪車1臺,巡查車1臺,自卸車1臺

  物資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業用鹽6噸

  3.農村公路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鄉鎮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的搶險保通保暢工作,交運局及時發送預警信息和工作提示,對農村公路搶險保通保暢通給予支持配合。

  (三)交通保障組

  組長:左忠慰

  副組長:蔚迎軍

  成員:李霄鵬、吳志芳、陳向路、王琴

  工作職責:加強在途車輛的安全監管和信息預警;準備應急車輛,做好應急運力儲備,科學合理調度,及時疏運因雪阻造成的滯留旅客;督促水運企業加強應急值守,嚴格運輸船舶安全操作和惡劣天氣應急管理。

  (四)道路巡查組

  組長:蕭軍

  副組長:潘峰、衛思平

  成員:吳國棟、宗治國、鳳東宏

  工作職責:加強全縣公路特別是公路橋梁、涵洞、高邊坡、高擋墻和高路堤、臨水臨崖等險工險段的巡查力度,發現雪堵、塌方,及時報告。設立警示標志牌;必要時會同交警進行管控,并及時上報管控情況。

  (五)后勤保障組

  組長:章效武

  副組長:呂大可、張英才

  成員:邵磊、陳朝陽、蔚迎軍、衛思平、董俊華

  工作職責:加大對交通在建工程開展監督檢查,準確回復城鄉公交、客運停班、道路通阻、游客滯留等網絡輿情,加強信息宣傳報送,做好搶險車輛、物資、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體人員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僥幸心理,各組要加強落實工作職責,確保應急搶險任務及時完成。

  (二)對應急設備、物資及時補充,按照10天左右大雪的應對標準,采取自行購置,進一步完善儲備,確保設備、物資快速調用、及時到位。

  (三)嚴格按照搶險工作要求,積極防范應對準備,加大搶通保暢力度,確保群眾春節期間出行安全。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2

  目前正值年終歲尾,這段時期歷來是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的關鍵時期。為貫徹落實市縣各級安全生產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元旦春節期間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查找安全隱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保障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我局不等不靠,積極行動,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傳達貫徹省、市安委辦和市局關于做好春節期間安排部署。

  1月7日,我局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傳達貫徹趙建平市長在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全文宣讀了趙建平市長的重要講話局屬,并就全系統近期安全生產工作做了詳細部署,每一項任務都列出清單,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人。1月18日,我局召開1月份安全生產例會,梁局長傳達了1月16日晉中市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春運工作會議精神,并就XX縣交通運輸系統20xx年春運和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進行安排部署。1月24日,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安排春節、“兩會”期間安全生產集中檢查工作,韓曉輝副局長傳達《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兩會”春節期間開展全縣安全生產集中檢查的通知》(靈政辦發[20xx]2號)文件精神。

  二、積極進取部署元旦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為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我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XX縣交通運輸局關于認真做好元旦春節期間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20xx年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實施方案》《XX縣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在“兩會”和春節期間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等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活動方案,嚴格落實春運期間的安全、消防、反恐等重要時段安全監管、檢查;強化農村公路急彎陡坡、臨崖臨水、橋梁、隧道等重點路段隱患排查及整改。專項行動有部署、有行動,各行業監管部門,結合各自行業特點,對表檢查、照單檢查,領導帶隊檢查,截止日前,共出動檢查組37個,出動檢查人員168人次,檢查企業37家次,檢查排查一般問題隱患9條,全部建立“四個清單”(問題隱患整改、重大隱患掛牌督辦、追貴問責、失信聯合懲成和“黑名單”),行政處罰8家次,罰款7.2萬元,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執法措施。

  三、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工作。

  各單位在總結往年春運應急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進一步增強應急響應能力,進一步做好惡劣天氣防范工作。農管所要加強預防預警,做好冰雪霧特殊氣象條件下的公路保暢通保安全工作,提前備足防滑料、消融劑,配齊清除冰雪機械器材。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城市客運應急保障車隊、戰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車隊和維修救援隊伍都要處于應急準備狀態,確保能隨時執行應急任務。

  四、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報送信息工作。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4

  為了提高全鎮范圍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清溪交警中隊、派出所、鎮中心衛生院、交通辦、綜治辦、司法所、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福田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鎮派出所。

  總指揮:王積分(鎮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付林(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常務副鎮長)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福田鎮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組長:王積分

  成員: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隊干警

  鎮應急分隊全體成員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曾慶明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彭正庚

  成員:福田衛生院醫生

  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

  成員:民政所、財政所、信訪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黨政辦、綜治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并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黨委書記,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15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和分級響應程序,依法、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程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嘉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按照《嘉興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等處置。

  1.4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的原則。

  1.5事故分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四級。

  1.5.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下同),或100人以上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3)事態發展嚴重,產生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3)省政府認定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市政府認定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3)事故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

  上述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級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現場處置機構和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2.1市級指揮機構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負責全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當初判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時,立即轉為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設在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

  2.1.1市指揮部組成

  市指揮部指揮長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市指揮部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氣象局、電信嘉興市分公司、嘉興銀保監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聯通嘉興市分公司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人組成。

  2.1.2市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統一指揮全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5)向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市政府請示省政府,請求省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6)負責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7)研究解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負責協調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聞信息發布方案,協調對互聯網信息的有關處置工作,會同市外辦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理境外的媒體采訪工作,做好應急處置中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并向群眾開展宣傳、教育。具體按照《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

  (2)市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傳下達和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工作。統一調動全市警力開展現場處置工作,保障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織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專家組。

  (3)市民政局:負責對符合救助條件的事故人員實施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過程中的法治指導,對行政執法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5)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檢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及對環境和人員保護措施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及時搶通受損公路。必要時,征集社會運輸車輛用于應急運輸。參與營運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

  (7)市商務局:按照《嘉興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物資和能源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8)市衛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絡,負責組織現場救護,醫護人員、醫療器材、應急藥品的調配,及轉運傷員、統計救治人員情況,必要時組織全市范圍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協調血液調度,保證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搶救,減少人員傷亡。

  (9)市應急管理局:參與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協調專業救援力量進行危化品應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隱患。

  (10)市氣象局: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雨量等氣象服務保障。進行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

  (11)嘉興銀保監分局: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各保險企業依法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12)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現場劃定警戒區域,負責搶救被困人員,組織開展現場火災撲救工作。

  (13)電信嘉興分公司、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聯通嘉興市分公司:為應急救援、事故調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兼任。主要職責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并立即上報市指揮部。

  (2)制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方案。

  (3)統計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4)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并做好預案啟動前的相關準備工作。

  (5)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市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需要,立即組織、指派有關部門領導、專家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

  一般(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市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

  較大(Ⅲ級)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揮部應急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由市指揮部領導和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等組成,指揮長由市指揮部指揮長指派。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立前,由事發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

  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揮部負責人及事發地政府主要領導組成現場救援指揮部,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立前,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

  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附近適當的位置,也可設在具有視頻、音頻、數據信息傳輸功能的指揮通信車輛上。要保證情況掌握及時,信息通信順暢,指揮迅速且不間斷。同時,要設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救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現場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救援方案和辦理調配,做出決策,下達指令。

  (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保持與市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并根據上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4應急行動組

  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視情建立若干行動組,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落實市指揮部和現場救援指揮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信息,協調其他工作組開展工作。

  (2)事故救援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生健康委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人員搜救、險情排除等具體救援工作。

  (3)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衛生健康委及其負責人。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安置及現場消毒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4)治安保衛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秩序維護,并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5)專家咨詢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衛生醫療、生態環境等部門及其負責人。負責指導救援方案的制定,為市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6)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負責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及其負責人。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材料審核,協調新聞記者的采訪。

  (8)后勤工作保障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事發地政府及其負責人。負責應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參照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成立相應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統一組織指揮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制訂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預防、預警和處置措施,加強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要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客運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從源頭上防止事故的發生。

  3.2預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可能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確定預警區域、影響范圍,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發布道路交通事故預警信息。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對應方案,通知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市政府及各縣(市、區)政府在接到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警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及時上報省委、省政府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3.3預警體系建設

  各地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加強部門聯系,實現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氣象、衛生、生態環境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體預警工作機制。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根據事故等級,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重大信息報告制度規定的時限要求,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并報告本級政府,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事故處置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及時、主動向事發地公安機關和相關主管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4.2先期處置

  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應急預案和處置規程,協同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行動。

  4.2.1現場施救

  各應急救援隊伍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力量應當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征用過往車輛。

  (2)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必要時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門負責組織現場火災撲救、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

  (4)公安部門其他警種負責做好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人員疏散工作。

  (5)遇有車輛墜河等事故,事發地政府負責調集專業人員、工具進行營救、打撈。

  (6)發生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嘉興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等處置。

  4.2.2救護和醫療

  衛健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必要時,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組織現場衛生防疫有關工作。

  4.2.3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必須加強個人安全防護。參與裝載化學、爆炸等危險有害物質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時必須穿著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采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4.2.4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具體情況,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的范圍、方式、程序并組織實施,協調衛健部門組織醫療防疫與疾病控制。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負責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交通管制,劃定隔離區域,疏散現場過往、無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4.2.5恢復交通

  現場人員、車輛施救完畢后,應及時清理現場,修復受損交通設施,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對隱患一時難以排除的.,應及時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復道路交通。

  4.2.6信息報送與處理

  (1)嚴格按照黨委、政府緊急信息工作操作規程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2)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及時派員赴現場,核查、了解并續報有關信息。市指揮部和市級有關部門視情赴現場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4.3分級響應機制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1)應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市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督導應急處置工作。

  (2)應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啟動本預案,有關縣(市、區)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3)應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啟動本預案,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期限行動。同時,提請省政府啟動《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4.4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及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時采用授權發布、新聞報道、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

  4.5響應終止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和隱患已經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時,按照應急響應啟動級別,由省指揮部終止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終止Ⅲ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指揮部終止Ⅳ級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1)市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市級有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時開展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事故善后處理和現場修復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恢復當地的社會秩序。

  (2)對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事故產生的污染物,由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發生。

  (3)保險公司應在事故發生地政府的協調下,及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賠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單位或個人申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未參加保險的,由責任單位或個人賠償(補償)。

  (4)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傷亡人員,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及時給予褒獎和撫恤。

  5.2應急救助

  事發地政府應當制定救助方案,明確應急管理、財政、民政、人力社保、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的救助職責和受害人員申請救助的程序,確保事故發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時到位。

  5.3調查評估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遵循事故處理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原則,按照規定及時開展事故深度調查,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和事故預防對策研究。

  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在國家有關部委指導下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國務院報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評估。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發地市、縣(市、區)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事故調查、責任倒查和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事發地政府、參與事故處置的市級有關部門應提出整改措施,盡快消除隱患,修改完善各級預案,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市財政局負責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指導、監督工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告知事故當事人相關政策并出具相關文書。符合墊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傷亡的部分或全部搶救費用、喪葬費用。

  5.5激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實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中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電信嘉興市分公司、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門和負有應急救援任務的政府部門、單位應建立通信系統日檢查、周維護的制度,加強對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時提出和報告改進通信手段的建議,保證應急救援期間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要保持與市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報告現場情況,確保應急期間指揮領導的通訊暢通,各種通訊聯系方式必須建立備用方案,建立全市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含專家組)通訊錄。

  6.2資金保障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按照《嘉興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組織實施。

  6.3力量和裝備保障

  (1)指揮部抽調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專業搶險隊,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2)公安、交通運輸、應急、消防、醫療衛生、生態環境等部門抽調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負責解決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技術疑難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組建、聯系。

  (3)醫療衛生部門組成專業搶救隊,負責現場搶救和院內急救。由衛健部門負責組建、聯系。

  (4)其他部門根據職責自行組織應急救援隊伍。

  (5)應急所需設備的類型、數量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存放,并組織應急救援的實施。

  各縣(市、區)政府應根據本地區道路交通事故特點,確定相應的專門應急力量,明確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

  7預案管理

  7.1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市公安局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市公安局會同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報市政府批準。

  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依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7.2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要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眾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3培訓

  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應急部門應適時組織、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組織一次培訓,培訓人員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及從事運輸駕駛員。

  7.4演練

  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門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適時開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由公安局牽頭,每年適時組織一次演練。

  7.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嘉興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嘉政辦發〔20xx〕12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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